索引号: 11150200011536003J/2025-04826 成文日期: 2025-03-26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文号: 包府发〔2025〕16号
发文机关: 包头市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5-03-28 11:15
语音播报
字体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现将《包头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内政发〔2024〕35号)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5〕7号)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牢固树立就业优先导向,加快形成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结构更加优化、人岗匹配更加高效、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的局面。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产业发展促进就业

1.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全市就业促进工作联动协调机制,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探索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规划编制、投资审批、招商引资时,将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重大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提前开展用工需求预测,提前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实时将各类企业名单及用工需求推送同级人社部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以下任务均涉及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不再单独列出。)

2.提高工业企业吸纳就业能力。聚焦“3+5+N”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持续扩充产业岗位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对就业的支撑作用,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0家以上,加快推进亿元以上产业类项目开工建设,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3.扩大服务业领域就业规模。大力发展现代金融、邮政快递、商务服务、科技信息、交通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文体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升级,引进物流企业10家以上、培育领军型企业8家以上,第三产业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4.发展特色农牧业促进就地就业。结合我市打造自治区级设施农业创新引领示范基地,强化产业帮扶质效,实施产业项目40个以上。围绕牛羊肉、乳制品、休闲方便食品等9个品类,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做强4个区域公用品牌,推动产业强镇建设,累计打造30个养殖专业村。(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5.壮大人力资源产业规模。积极打造国家级稀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引进2家头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服务完善的骨干企业,A级机构数量超过30家。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招聘、培训、外包、劳务派遣等全链条服务,2025年底营业收入同比递增25%。(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6.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2023—2025年)成长计划”,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普惠金融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等政策,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市工信局、包头金融监管分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广电局)

7.培育多元就业形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和低空经济,以新技术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发展社区微工厂、特色小作坊、乡村产业园、灵活就业车间、家政服务业等“零工经济”,助力“家门口”就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

(二)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8.支持科技创新。常态化开展“科技体检”、“科技特派员”和企业“四个一”活动,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科技企业梯次培育,建立名录清单,完善支持政策,推动创新要素向科技企业集聚,年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1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9.强化创业扶持。全面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创业补贴政策,积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马兰花计划”,全年开展创业培训4000人以上。培育创业指导专业化队伍,研究制定包头市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评估认定实施细则,建设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5个,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全天候创业指导。探索创业担保贷款“随借随还”贴息模式,2025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0.优化创业服务。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结合自身优势、细分领域,建设优质创新创业载体,鼓励创新创业载体对入驻的初创企业给予一定房租、水电等费用优惠。创新实施创业孵化补助政策,根据孵化效果给予一定的创业孵化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推进产教融合发展

11.强化教育就业联动。各驻包院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机制,动态掌握离校3年内就业和职业变化情况,针对性调整专业设置,提升驻包高校和职业院校学科设置、人才培养与重点产业需求适配度,年内新增专技人才1.3万人、高技能人才3000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驻包高校)

12.支持发展技工教育。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全区范围内首建技工教育联盟,积极争取自治区批复我市技师学院1所、技工院校2—3所,形成与产业布局匹配的技工教育发展格局,年内技工院校招生1500人左右。允许企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建立技工院校、职业学校。争取自治区在包头市建立西部技工院校联盟,推动教育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13.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全市各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达到4万人次以上。落实培训后就业课时基准补贴上浮政策,对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可以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总工会)

14.提升技能培训质效。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1—2个“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形成“特色产业+特色劳务”双品牌。探索“技能夜校”、“特色周末班”和企业职工培训“化整为零”等新培训形式,聚焦六类重点群体,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由“粗放低效”向“精准高效”转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五)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15.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实施“千人强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和社区民生等基层项目人员不少于1000人。实施“万名青年留包”计划,通过人才引进、机关事业单位招考、社会化招聘等渠道,实现三年5万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返包、留包、来包就业,鼓励引导大学、高职、中职毕业生留包就业创业,确保到2027年留包率达到40%。鼓励企业开展就业见习和人才储备,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不低于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16.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积极争取中央以工代赈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发放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多的项目。基层政府和组织要通过组建农牧民施工队、劳务合作社等方式,引导农牧民积极参与防沙治沙、高标准农田、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全力稳定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达到265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人社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

17.强化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落实“人员分类、服务分级、部门联动”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困难群体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其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有条件的旗县区、部门可根据实际开发就业援助岗位,促进其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总工会)

(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18.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常住人口的“4+N+X”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按照自治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编制标准,将就业公共服务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出台基层就业公共服务指导意见,打造包头零工服务配置中心,优化升级不少于3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可根据工作实际给予每个站点不超过10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19.强化就业信息化服务能力。推动自治区“智慧就业”平台在包头首批上线,畅通与发改、工信、教育、市场、交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就在包头”小程序,汇集发布“有活没人干”的岗位清单和“有人没活干”的人员清单,利用大数据实现人岗精准匹配。全力扩展参保登记“线上”经办服务项目,实现“同审统办”业务经办50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20.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开展分行业、分领域专场招聘。通过大型招聘、送工入企等线下招聘方式与直播带岗、信息推送等线上招聘方式相结合,2025年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500场以上,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输送劳动力1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国包头高新技术人才服务中心)

(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1.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矛盾化解力量。持续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欠薪欠保、违法裁员、虚假招聘、“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在“两企三新”组织中建立工会组织,健全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动劳动纠纷一体化解、一站式调解。(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22.强化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工作,为劳动者提供更可靠的社会保障。加强重点企业监测及时预警,密切关注就业失业、市场用工等变化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的防控机制,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工信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三、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健全制度机制,统筹各方力量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把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责任清单,并指派1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协调联络,确保就业促进行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附件:包头市就业促进行动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