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到2027年,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铜原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力争国内铜矿资源量增长 5%—10%,再生铜回收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技术创新水平不断提升,突破一批铜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关键工艺和高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能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铜产业优质企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展望 2035 年,产业链水平世界领先,高质量发展局面全面形成。铜原料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技术装备创新能力和材料应用水平处于全球第一方阵,形成产业结构合理、技术创新水平高、质量效益好、全球竞争力强的发展格局。
其中,推动铜冶炼有序发展方面,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 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对照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高水平建设,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域削减、碳减排等要求。新建矿铜冶炼项目原则上需配套相应比例的权益铜精矿产能。优化产业布局方面,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考虑资源、能源、环境、运输等生产要素,引导产能向具有资源能源优势及环境承载力的地区有序转移,推动低效产能退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铜冶炼产能。鼓励铜冶炼和化工、建材等产业耦合发展,实现副产硫等就地转化。
提出,到2027年,铝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原料保障方面,力争国内铝土矿资源量增长3%—5%,再生铝产量1500万吨以上;产业布局方面,铝加工产业集聚区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提升至30%以上,清洁能源使用比例30%以上,新增赤泥的资源综合利用率15%以上;技术创新方面,突破一批低碳冶炼、精密加工等关键技术和高端新材料,培育铝消费新增长点。展望2035年,引领全球铝工业发展,高质量发展局面全面形成。
2025年8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一2026年)》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5〕191号)
2025-2026年,有色金属行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左右,经济效益保持向好态势,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年均增长1.5%左右,铜、铝、锂等国内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再生金属产量突破2000万吨。
——2021年——
提出:打造铝后加工产业链。重点在包头、通辽等电解铝产业集聚区配套布局一批板、带、材、棒、管、箔等铝后加工项目,到2025年新增铝后加工产能140万吨,电解铝就地加工转化率达到75%,形成“电解铝-铝板-铝带-铝箔”“电解铝-铝合金-轮毂、铝型材、铝线材”“电解铝-高纯铝-化成箔"产业链。围绕准格尔地区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努力攻克废渣综合利用难题,争取国家支持我区建设“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电解铝-铝后加工”循环产业示范基地。
打造铜后加工产业链。重点在蒙西地区适度布局精铜冶炼项目,新增铜冶炼产能35万吨,到2025年铜冶炼产能达到100万吨左右。鼓励粗铜精炼,新建铜冶炼项目原则上配套精炼装置,配套布局一批铜导线、铜杆、铜合金等延伸加工项目,形成“粗铜-精铜-铜线、铜管、铜箔等系列产品”产业链。
——2024年——
提出:对新建成投产的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或铝硅氧化物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利用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或铝硅氧化物企业,产品列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增值税即征即退相关政策。规定,新建电解铝项目,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不低于50%。支持既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支持电解铝企业参与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建设,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消纳可再生能源。支持铝产业园区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市场化并网项目示范,提高铝产业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明确要大力发展高性能稀土铝、铝镁、铝锂、铝钪等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飞机等零部件以及空调/汽车水冷板、电池铝箔、航空级铝厚板等高端铝深加工产品,同时积极推广铝深加工新产品,开展自治区铝深加工关键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定,支持铝深加工关键零部件、新材料申报国家首批次应用示范。明确,要加快再生铝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再生铝资源消耗、回收利用、处理处置、再生原料消费等基础数据库。结合工信部等九部门《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推动铝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有色金属重点用能企业工业节能监察,推动重点企业对标能效标杆水平,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承担自治区铝产业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企业自有发明专利或购买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转化为本企业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补。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铝企业,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铝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对认定为自治区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自治区认定的创新型中小铝企业、“专精特新”中小铝企业和“小巨人”铝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