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0200011536003J/2026-03323 成文日期: 2026-03-27
主题分类: 统计 文号: 包府办发〔2026〕17号
发文机关: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6-03-3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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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工作安排,扎实做好全市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持续强化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有效激发样本户、辅助调查员参与调查、配合调查的积极性,从严从实抓好源头数据质量,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准确反映全市城乡居民生活状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与协同配合

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统一组织实施全市居民收支调查工作。设有国家调查队的旗县区,具体调查任务由相应国家调查队承担;未设立国家调查队的旗县区,由当地统计局负责实施,并按要求将调查数据报送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工作举措,确保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财政、民政、统计、农牧、人社等部门和人民银行要加强协同配合,为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分析研判城乡居民增收形势提供相关信息、数据及资料支撑,共同做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数据的评估论证工作。

二、加强工作保障,确保调查顺利

是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对所需经费予以足额保障,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计部门要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探索记账户和辅调员补贴发放便捷高效的办法,确保将相关待遇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二是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进一步建强配齐统计调查机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专业人员,至少配备2人以上专兼职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鼓励通过配置公益性岗位、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途径,充实基层统计调查工作力量。三是稳步提升补贴标准。为不断提升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记账户和辅助调查员的配合程度和工作积极性,综合考虑近年来社平工资、消费、物价持续增长等多重因素,参照自治区其他盟市的平均补贴标准,鼓励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结合实际提高记账户和辅助调查员补贴标准,我市从2026年1月起,记账户最低补贴标准执行200元/月/户、辅助调查员最低补贴标准执行300元/月/人。

三、加强责任监督,坚持依法调查

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住户调查实施过程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强化制度落实落地,抓实抓细日常数据审核。要加强对住户调查工作的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市住户调查工作的旗县区进行通报。对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统计调查部门和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辅助调查员没有按照制度要求入户访问、核实情况、培训指导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调整更换人员。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一轮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包府办发〔2023〕46号)同时废止。

2026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