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预制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索引号: | 11150200011536003J/2025-06095 | 成文日期: | 2022-08-09 |
|---|---|---|---|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文号: | 包府办发〔2022〕94号 |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失效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预制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