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现将《包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不予公开)
包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22〕36号)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号)要求,聚焦我市稀土、晶硅光伏等关键领域,在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加速产业优化升级和推进新型工业化上持续用力,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扎实稳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锚定到2027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的目标,铆足回到历史最高水平的决心和干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需求牵引、创新驱动,坚持“两新”导向、增量意识,坚持系统推进、集群发展,打造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高地,为加快推动“两个稀土基地”建设、全面提升“世界绿色硅都”能级,努力走出老工业基地创新发展的新路子,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包头答卷”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为重要契机,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引导、赋能增效、法治保障和服务促进作用,更好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聚力支持全面创新和新型工业化,加快完善与新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提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效益。充分发挥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数据知识产权的作用,促进创新型经济、品牌经济、特色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到2026年,知识产权各项指标实现快速增长,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91件,专利授权量达到9710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81765件,地理标志数量达到60件,版权登记数量达到7500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22亿元。规上稀土企业、硅企业专利拥有率达到95%以上,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新驱动
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把依靠科技创新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推动包头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把谋创新、抓创新、强保护作为长期战略任务,促进知识产权资源要素向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流动,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迭代升级、新兴产业抢滩占先、未来产业破冰布局,努力形成更多新质生产力。
(二)坚持质量为先
坚持把培育高质量知识产权作为未来包头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推动建立科研机构、企业、市场互联互动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围绕重点产业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中心,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同时加强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包头市经济社会加快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
(三)坚持强化保护
坚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深化司法机关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不断形成保护合力,提升保护效能。坚持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建设支撑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四)坚持协调发展
充分运用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决策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坚持传统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协调发展,坚持发展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和谐。促进知识产权区域协同发展,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信息互联互通、高层次人才共享。
三、重点任务
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求,聚焦聚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高效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建立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环境,深化高水平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构建支撑城市创新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大运用、大服务”运行机制,全面建成“对标全国、引领全区、支撑区域”的知识产权强市。
(一)聚焦支持全面创新,强化知识产权激励保障
1.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发挥知识产权奖励激励政策引领作用,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发展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打造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助力我市稀土和晶硅光伏两个旗帜型产业打造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鼓励支持文娱、旅游、餐饮、互联网电商等服务产业通过注册商标、登记版权的方式打造品牌,通过“文娱+版权”“餐饮+商标”“旅游+地理标志”等模式进行业态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我市不断打造发展新亮点、开辟发展新领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发改委、科技局、农牧局、文旅广电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制定出台《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围绕稀土新材料、硅基材料、风电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中心,提升稀土资源高效利用、稀土新材料关键技术和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开发能力,围绕关键核心技术产出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建立以质量和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行动。重点围绕陆上风电装备、氢能储能、先进金属材料、新能源重卡及配套、碳纤维及高分子新材料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调查研究,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全面推动专利产品备案全覆盖,推进专利产业化。统计和监测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状况,发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相关数据,提高专利对产品、产业的支撑力和贡献度。〔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提质增量行动。推动农牧业专利申请量和农畜产品注册商标总量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将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引入农牧业,提高农牧业竞争力。形成更多“包字号”拳头产品,提高包头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强化版权发展技术支撑,助力文化精品培育。围绕种业等前沿技术和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植物新品种,提高授权品种质量。〔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农牧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昆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稀土高新区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鼓励支持其他具备条件的旗县区积极申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行动,加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力度,到2026年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数量翻一番以上,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数量占比由2023年的65%上升至89%。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民间文化艺术版权的登记整理和转化运用,促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知识产权赋能增效
6.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积极申报国家级稀土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提升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作用,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交易经纪服务,畅通知识产权交易渠道。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组织相关机构成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发展联盟,持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普及度和惠益面。建强包头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创新知识产权评估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做好质物处置工作。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包头监管分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积极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发展、政府投资等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围绕包头市重点规划建设的稀土钢、铝(铁)合金、光伏、多晶硅、单晶硅产业实施专利导航项目,通过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提高专利布局水平,助力企业拓展市场。完善版权服务平台,加强作品登记认证服务。实施品牌建设工程,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地理标志工作站和包头市商标品牌协会的作用,发展传承传统品牌和老字号,打造3—5个地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区域公用品牌。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鼓励支持固阳县依托黄芪产业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农牧局,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8.优化专利转化运用链条。建立市场导向的存量专利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应用、跟踪反馈机制,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并实现转化。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筛选具有潜在价值的专利,通过包头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线上登记入库,有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按产业细分领域向企业匹配推送。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对接国内知识产权运营优质资源,对存量专利采取分层式、差异化推广运营方式。开展知识产权强链助企专项行动,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助力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9.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推广网上立案、网上证据交换、电子送达、在线开庭等信息化技术。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过程中,依法适用财产保全和诉前禁令,有效运用司法保护临时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充分发挥公证职能,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流转、证据保全、纠纷解决等环节提供公证服务,实现对知识产权全程保护。开通司法保护直通车,加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司法保护,推广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全面落实知识产权领域“行刑衔接”制度。深入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保持对链条式、区域性、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深入开展“铁拳”、“剑网”、“龙腾”和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强化重点领域、区域的行政执法保护力度。加强中医药(蒙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中医药(蒙医药)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和药用动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支持中医药(蒙医药)著作登记版权。推进民间文艺作品版权保护试点和软件正版化工作。不断加强市、县两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提升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工作效能,打造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知识产权保护快速维权体系。充分发挥包头市知识产权智慧监管平台、“包证链”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天信证据中心”APP等作用,向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和公证服务,实现数据和原创设计公共存证,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智能化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司法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公安局、文旅广电局、农牧局、林草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司法鉴定和维权援助体系,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民商事诉前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优势,实现纠纷快速解决。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发挥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作用,为司法审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提供技术支撑。完善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构建快速联动协同保护机制。强化大型展会执法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和工作站,共同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12.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积极争取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建立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强市相关建设项目尽快落实。加强机构建设,构建管理科学、分工合理、协同共治、运行顺畅、监督有力、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落实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电子商务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应用的研究,不断满足包头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及修改情况,适时对《包头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进行相应修改完善,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科技局、司法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完善经济、科技、金融、社会、文化领域知识产权关联政策,发挥政策协同效应,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制定包头市专利奖评选办法,有效激发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活力。加强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研究探索,完善商业秘密、中医药(蒙医药)、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保护政策。研究制定保护包头老字号等传统文化、传统知识领域政策措施。完善包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商务局、卫健委、文旅广电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市场实际需求,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15.推动公共服务规范化、网络化。深化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明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和范围,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标准。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包头市知识产权智慧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商标信息检索、技术情报分析、创新情报推送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专业化、智能化为导向,依托高校院所建设面向稀土、晶硅光伏等本地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提高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与产业、经济信息互联互通,提升数据资源集成和加工处理分析能力。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代理、商标恶意抢注等违法行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科技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动公共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建设1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1家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3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培育5家知识产权社会服务组织,有效延伸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链条,提升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能力。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面向产业链、创新链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向稀土、晶硅光伏产业集群汇聚,促进专利与标准融合创新。推动优质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和先进制造业品牌强强联合,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知识产权布局突破。鼓励知识产权服务业与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等现代服务业融合,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深度融入产业创新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动公共服务精准化、国际化。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质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深度挖掘“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商标品牌培育、版权成果转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等。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高水平服务供给,助力大型企业加快国际化布局,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聚焦营造创新氛围,强化知识产权文化传播
18.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建设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主题公园,集中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集中呈现我市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优秀地理标志、包头老字号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示“蓝天”、“铁拳”、“剑网”、“龙腾”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产教研学游”,提高广大市民知晓率、参与度,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矩阵。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品牌日、科技活动周等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加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培训试点示范基地建设,打造“政府+中小学+高校+企业”知识产权教育模式。〔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知识产权人才支撑。实施知识产权骨干人才“储能提质”行动,依托包头市知识产权智慧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掌握包头市科技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校院所知识产权人才情况,编制发布包头市知识产权人才目录。利用大数据梳理国内外知识产权人才分布,绘制人才地图,助力稀土、光伏、风电、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创新主体精准招引各类人才。鼓励内蒙古科技大学等高校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等重点项目,支持高校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实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等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素质。组建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专家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司法鉴定、技术专家等人才选聘、管理机制。鼓励支持旗县区加强知识产权人才智库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人社局、科技局、工信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新闻出版版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聚焦区域协调发展,强化知识产权交流链接
20.促进知识产权区域协同发展。围绕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鄂乌地区知识产权资源,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信息互联互通、高层次人才共享。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支持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培育世界级稀土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促进知识产权供需有效对接、良性循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推动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促进知识产权城乡融合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工信局、科技局、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促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结合包头市深度融入“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需求,以中蒙博览会、中国包头·稀土产业国际)论坛、中国(包头)陆上装备博览会等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支持企业进行PCT国际专利申请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为企业“走出去”参与经贸合作提供有力支撑。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合作交流,为重点产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帮助企业拓展海外专利布局渠道,为打造“世界稀土之都”、“世界绿色硅都”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能力。〔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全面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创建组织机构,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各部门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确保方案的各阶段工作任务有序开展。要充分保证人员设置合理、专业能力匹配、工作职责明晰,围绕方案确定具体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实施责任。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和各部门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和使用监管
完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适时增加资金投入。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科技等相关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资金投入体系,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保障任务落实。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力量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同时完善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科学规范高效使用。
(三)加强人才引进和配套保障
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和培育政策,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面向国内外引进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紧缺人才,引进知识产权和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等学科复合型人才,以及知识产权运营人才。明确知识产权人才来包头市安家就业的配套保障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职称评审制度。
(四)加强考核评估和督查激励
各级政府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建立关键指标跟踪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监测和评估总结,督促检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旗县区、部门和个人给予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