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5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加强全过程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包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草拟《包头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垃圾排放量不断增加,建筑垃圾处置需求不断增多,管理工作难度也日益加大。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57号)相关要求,实现到2027年,进一步健全我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有效落实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我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建筑垃圾有效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的工作任务,针对我市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存在短板,我局草拟本《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目标,立足我市实际,明确了2025—2035年我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9个方面内容,科学谋划布局24座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构建起“区域布局合理、分类消纳平衡”的建筑垃圾消纳设施体系。
第一部分规划总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筑垃圾管理有关政策,健全全过程监管机制,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二部分规划目标。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坚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理念,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制,逐步建成“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利用资源化、处置无害化、管理现代化”的可持续化建筑垃圾管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体系。
第三部分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科学预测2030、2035年度全市各旗县区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数据。
第四部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明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具体措施及源头污染防治要求。通过落实各主体职责、绿色策划、绿色施工,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系统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
第五部分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明确建筑垃圾收运模式、收运设施、收运要求、收运污染防治要求,确定规划期内我市建筑垃圾收运体系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第六部分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明确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原则思路、利用方式、处置方式及要求、设施设置、污染防治要求,谋划建设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体系。
第七部分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明确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建立健全建筑垃圾领域突发应急预案。
第八部分重点工作规划。重点围绕各旗县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近期重点规划建设项目,完善现有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和管理机制,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
第九部分规划保障措施。明确《规划》各项保障措施,包括政策保障、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土地保障、技术保障、公众参与。
三、出台意义
《规划》的出台可通过系统性规划,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路径、优化设施布局,规范管理流程,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处置混乱、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