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

    刘国明,男,汉族,1973年7月生,大学学历,学士,中共党员。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协助市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仲裁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工作。

分 管: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包头仲裁委员会。

联 系:包头军分区、市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包头市国家安全局、武警内蒙古总队包头支队、包头边境管理支队和预备役等驻包军警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