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包头市2025年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5-06-26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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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稀土高新区资源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安全屏障研究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尾矿库污染环境管理办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及自治区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尾矿库环境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决定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5年6月23日—7月23日

二、排查范围

包头市范围内的2座二级环境监管尾矿库以及21座三级环境监管尾矿库(见附件1)、自治区反馈固阳县42座尾矿库。

三、工作安排

(一)压实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

各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要督促指导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要在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污染隐患自查,重点排查整治渗滤液收集设施不完善、尾矿水等废水超标外排、污染物排放口设置不规范、地下水等环境监测不符合要求、管线“跑冒滴漏”、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环境应急预案是否编制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突出环境问题,对二级环境监管尾矿库要增加自查巡查频次。最终将尾矿库排查情况和治理成效核查表实时录入“全国尾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时间安排:6月23日-6月29日

落实单位: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

指导单位:各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监督

一是要做好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监督,对本辖区内所有二级环境监管尾矿库和重点三级环境监管尾矿库至少开展一次指导监督。固阳县分局除了要对在用的三级尾矿库进行隐患排查,同时,对自治区反馈的42座尾矿库也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要盯紧汛期、冬季结冰期等重要时段,加大对二级环境监管尾矿库指导监督频次。要督促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对自查发现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移交的各类问题拉条挂账,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污染隐患。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督促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隐患并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治理方案,明确具体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后续管理措施等,全面彻底完成整改。

二是要对已完成污染隐患治理的尾矿库开展治理成效核查,重点核查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污染问题是否有效解决。对正在治理的尾矿库,对照排查治理有关要求查漏补缺,实现应治尽治。完成核实后,要组织上传治理成效核查表至“全国尾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污染治理、治理成效核查的管理闭环。

三是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立足本职,加强横向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尾矿库环境安全。在指导监督过程中发现疑似安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

时间安排:6月30日—7月13日

责任单位:各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

指导单位:市生态安全屏障研究中心

(三)组织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抽查工作

执法支队要在各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指导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抽查工作,抽查要覆盖所有二级环境监管尾矿库以及至少30%的三级环境监管尾矿库(包括抽查自治区反馈固阳的30%的尾矿库数量),要优先抽查生态环境问题多、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尾矿库。此外,执法支队要结合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各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建立完善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违法行为。

时间安排:7月14日—7月22日

责任单位:市执法支队

指导单位:固体科

四、其他事项

(一)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要求,自治区已将尾矿库污染隐患治理进度明显滞后、上报已完成治理的尾矿库未消除突出污染隐患、上报未发现问题的尾矿库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突出问题、“全国尾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质量等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请各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照“尾矿库隐患排查和信息录入注意事项(部分)”(见附件2),认真组织落实,提升排查质效和发现问题、信息录入精准度。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工作推进不力和工作敷衍应付问题,及时发函督办、通报批评。

(二)加强调查评估。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长期停用尾矿库,各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要组织开展环境调查评估,结合评估结果等具体情况分类施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督促尽快落实。如确实不存在渗漏及污染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环境风险的,按程序暂时调出环境监管清单管理。待企业复工复产后,按照现行标准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动态管控尾矿库环境风险。

(三)严格执法监管。市执法支队和各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要认真分析研判属地尾矿库污染隐患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常态化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将二级尾矿库、涉重金属尾矿库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对于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尾矿库治理不到位或敷衍治理的,严格依法依规督促整治;对发现存在重大污染隐患且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治理的尾矿库,要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闭库建议,通过实施闭库治理等方式消除污染隐患;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查处。

五、报送要求

请各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5年7月20日前,报送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台账(见附件3)和工作总结报告;请执法支队于7月30日前报送整改台账和抽查报告,正式文件扫描版及Word版发送至市局固体科邮箱(btsgfk@126.com)。

附件:1.2025年环境监管尾矿库隐患排查清单.pdf

    2.尾矿库隐患排查和台账填报注意事项(部分).pdf

             3.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台账.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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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6月23日

(市生态环境局固体科联系人:王金金5191106  )

(市生态安全屏障研究中心联系人:黄绍峰5191701)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张柏滔5191511)


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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