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稀土高新区资源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屏障研究中心、市综合保障中心: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内环办〔2025〕10号)精神,按照《包头市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将于2025年7月2日至8月22日,组织开展全市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5年7月7日-2025年8月22日
二、抽查范围
按照《方案》要求,全市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做到评估全覆盖,包括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单位和“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单位,对辖区其他单位评估家数不少于5家。市局抽查评估名单见附件,各分局评估的家属将统一计入市级评估数量。
三、评估组成员
此次抽查评估组由市局固体科、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技术保障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分为两个小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崇任总组长。
总组长:高 崇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第一组
组 长:郭启峰 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科长
成 员:张文敏 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科员
刘 叶 市生态安全屏障研究中心技术三室负责人
张智芳 市生态安全屏障研究中心技术三室科员
王 鑫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员
腾格尔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员
(联络人:张文敏 联系电话:5191108)
(二)第二组
组 长:袁小冬 市生态安全屏障研究中心土壤与固废研究科科长
成 员:王金金 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科员
高 峰 市生态安全屏障研究中心技术三室科员
黄绍峰 市生态安全屏障研究中心技术三室科员
张柏滔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员
李青贤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员
(联络人:王金金 联系电话:5191106)
请各工作小组对照评估名单(详见附件)合理安排评估行程。
四、评估内容及要求
(一)为达到以上自治区要求的评估家数,除市局抽查的企业外,其他企业请相关分局按照《方案》要求,于 8 月 22 日前完成评估,各分局评估的家数将统一计入市级评估数量。
(二)各小组使用手机 APP 端,参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危废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评估内容逐项评估,在 APP 中详细记录存在问题。
(三)各工作小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对标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五、保障措施
(一)各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区资源环境局要安排专人对接联络人,配合工作小组合理安排评估行程,通知辖区被抽查单位,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二)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技术保障中心各负责保障一辆评估用车,其余用车缺口由市综合保障中心予以保障。
(三)各工作小组评估期间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附件:抽查评估企业名单.pdf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