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积极争取资金赋能生态环境高质量治理

发文时间:2026-04-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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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走深走实,积极争取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149万元,为我市地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及低碳发展工作注入强劲动力。

此次争取的首批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紧扣我市工业城市发展实际,按照“精准分配、专款专用、靶向发力”原则,实现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全覆盖。其中,地下水污染防治资金1537万元,重点支持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精准摸清地下水污染底数;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090万元,聚焦粉尘治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从源头削减工业大气污染排放;土壤污染防治资金453万元,用于开展受污染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为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提供数据支撑;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69万元,重点推进包头市绿氢产品碳足迹因子研究,助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同时,为确保专项资金用出实效,市财政局严格落实资金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监管+绩效管理”双重保障机制。一方面,强化资金全流程管控,要求各旗县区、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拨付;另一方面,深化全过程绩效管理,明确各项目绩效目标,要求相关单位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及时报备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沟通,积极争取更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并强化与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紧盯项目实施进度,严把资金使用关口,推动专项资金尽快落地见效,以精准的财政投入、高效的资金管理,助力全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包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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