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

一、怎么办

创业实体法人按要求准备上述材料,向创业实体所在地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考察后,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在哪办、什么时候办

经办部门:
各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472-6169713

三、收费信息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办理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

五、带什么材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相关资料。

六、相关问题

暂无相关问题。

七、相关政策

(1)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
(2)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
(3)包头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包财社〔2024〕4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