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招商投资促进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5-01-0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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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包头市招商投资促进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招商投资促进局联系(地址:九原区乌拉特大街240号咨询大厦6楼;邮编:014060;电话:0472-613562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局机关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以及业务动态等信息。2024年在市招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500余条。同时主动公开建议和议案办理结果。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要求,在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开2件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切实履行公开职责,积极推动办理结果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故无需办理。无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各部室(中心)为成员单位,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包头市招商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局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维护,不断完善栏目,充分发挥平台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凡是拟公开发布的稿件均经过“三审三校”,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创新力度不足,影响覆盖面需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创新微信公众号运营方式,充分利用视频号和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宣传招商领域政策法规、行业信息,提高了公众对包头招商工作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4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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