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1-01-30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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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科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附统计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包头外事”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2b76ef7bc442)查看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科联系(电话:0472-5618266/5618267,电子邮箱:nmgbtswsb@126.com)。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包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机制,积极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全市外事工作建设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坚持主动公开。2020年5月,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依法在包头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baotou.gov.cn/)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预算。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主动公开和宣传国家外交方针政策,外交部、自治区外事办发布的相关新闻信息、外交提示、外国贵宾和团组来我市访问和全市外事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全年在“包头外事”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公开发布和宣传外事工作相关信息11条,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工作动态信息30条,党风廉政建设信息4条,公告1条。特别是跟进关注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时发布相关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变化提醒和出入境注意事项提醒,累计推送相关信息46条。因无行政许可事项、无行政执法权且外事业务工作涉密性强,2020年,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未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0年,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管理组织领导,跟进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和相关保密要求,做到应发尽发、禁发不发。

(四)推进信息平台建设。2020年,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持续加强对“包头外事”微信公众号这一唯一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制定了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实行“三级审批”制度,指定部门和人员强化入口管理和动态更新,及时发布、推送外事工作相关信息,宣介了我国外交政策、外交成果、外交动向、外交纪律和外交活动情况,发布了外交提醒等需要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因外事业务工作涉密性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相对较窄。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丰富。“包头外事”微信公众号是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唯一对外公开信息平台,目前基础功能比较单一,有待进一步拓展和丰富。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包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在依法科学处理外事纪律、保密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关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保密要求的基础上,积极转变观念,因地制宜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由“公开有限”向“服务无界”转型,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高质量发展。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办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办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需要报告的事项 

 

包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联系人:吴国敏     联系电话:0472-5618266)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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