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6-01-2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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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包头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baot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666819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规范化、数字化、实效化为导向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聚焦民生保障、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通过“常规事项定期公开、重点事项专题公开、临时事项即时公开”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实用信息公开力度;依申请公开优化“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推行复杂事项多部门协同答复机制,确保本级及指导旗县区、市直部门的答复工作高效推进,实现答复率与按时办结率双达标;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三审三校”制度,开展信息底数梳理,建立动态更新的信息资源库,完成存量信息规范化整理,严守政治关、保密关、质量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为包头市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25年,市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规范高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时限、责任科室及公开渠道,确保主动公开工作“不遗漏、不跑偏”。起草《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工作流程,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安全推进严格落实“应解读、尽解读”要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开展全周期深度解读,解读内容要素齐全、重点突出让公众清晰领会政策内涵公开规范性件8件,政策文件50件,政策解读45件,其中,发布文字解读29个,图文解读12个,视频解读2个,音频解读5个。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2025年,市政府办公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严格恪守条例要求,精准回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获取信息的申请62件,结转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同比增加22%。强化培训指导,组织全市大型培训3次,“一对一”培训50余次。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提供24小时业务咨询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地区、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定期收集整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为地区、部门提供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思路。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2025年,市政府办公室积极对接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1件,复议后起诉1件,复议后撤销复议1件,履职申请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23

9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2

0

0

0

0

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2

1

0

0

0

0

4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59

2

0

0

0

0

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如部分公开信息的法律表述严谨度不足,虽然已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流程,但对涉法类公开内容的专业把关力度不够,个别信息存在表述不够精准、依据不够明确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地区、部门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纠错问题尚未完全杜绝。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从规范审核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强化业务指导三个层面推进整改。聚焦涉法类信息公开,健全合法性审核流程,强化专业法治力量参与,确保公开内容法律依据准确、表述严谨规范。针对行政复议纠错问题,系统梳理典型案例,深挖共性问题根源,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完善制度流程,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发生。围绕依申请公开工作,统筹开展全领域业务培训,推广标准化办理模式,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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