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5-03-0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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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包头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包头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baotou.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472-686229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包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持续深化基础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和工作动态,通报重要决策、政策和项目实施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00余条,公开领导活动、重要会议等信息1100余条;开展访谈、新闻发布会160余期,开展意见征集调查230余次;编辑出版《包头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印刷赠阅12000余册;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50余条,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畅通多种受理渠道,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聚焦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高频问题和疑难事项,采用“集中培训+点对点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题培训,实现市、旗县区、苏木乡镇三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00%全覆盖,有效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2024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90件,结转上年办理23件,已办结953件,结转下年办理6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要求,高效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有序入库、动态更新、高质量发布和核实确认工作。全年公开现行有效规章6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97件、现行有效政策文件600余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市政府门户网站日常运维,注重内容保障质量,全年累计优化功能设计、页面布局等120项。通过“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汉文、蒙古文信息1286篇,累计阅读量突破36.3万次。通过人工筛查、智能监测等方式加强对全市网站和新媒体运行情况的常态化监测,全年抽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共1741次,合格率97.6%,处理群众“政府网站找错”问题16件,整改完成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紧扣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创新构建盟市、旗县区二级评估评价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印发“工作提醒单”和工作通报、组织专项业务培训、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常态化跟踪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4

6

行政规范性文件

85

97

39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44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61319

行政强制

1708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105.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86

4

0

0

0

0

99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1

0

0

0

0

2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22

3

0

0

0

0

5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7

0

0

0

0

0

17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1

0

0

0

0

0

1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1

0

0

0

0

1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46

1

0

0

0

0

34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

0

0

0

0

0

10

2.重复申请

8

0

0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0

0

0

0

0

7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948

5

0

0

0

0

9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0

0

0

0

0

0

6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3

37

29

24

133

12

8

4

14

38

18

0

6

9

3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动态管理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失效信息清理工作存在滞后性和不规范现象;二是个别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风险防范意识较为薄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不足,一是健全政务信息常态化更新机制,定期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失效文件动态清理台账,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安全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科学界定公开范围与方式,规范审查流程,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对涉及敏感信息的内容及时进行脱密脱敏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度全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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