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4-03-07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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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包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包头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baot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5618198)。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包头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紧扣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工作任务,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分步有序实施,全力打造阳光、公平、高效、便捷、法治的政务服务环境,以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

(一) 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聚焦群众关注,加强主动公开。包头市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切,建立了全市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2023年,全市共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8件,政策文件123件,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方便群众了解最新发展动态。二是创新解读方式,强化解读回应。2023年全市共发布政策解读132件。打造“图文+解读”、“音频+解读”、“视频+解读”等多样化形式,全面精准解读农业、商贸、食品等民生相关政策文件,将生涩难懂、专业性强的专业术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提升解读发布的“可视化”, 使解读便捷直观,生动鲜活。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包头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梳理优化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全流程工作环节,畅通多种受理渠道,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对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开展 “手把手”“一对一”问诊把脉,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推动我市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81件,结转上年办理19件,已办结977件,结转下年办理2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包头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归集整理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将全市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整合至包头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实现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动态管理。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包头市持续推进改动升级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改进市政府门户网站现有平台功能10项,调整优化栏目共30余个,发布信息1万余篇,制作新专题15个,网站访问量851万余次;“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200余条,阅读人数44万余次。2023年,我市通过人工筛查、智能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全市44家政府网站、404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栏目更新、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包头市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评力度,实行督促提醒、警示通报、约谈追责三级管理,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管责任。同时,开展中期自查自评和两轮年终自查自评工作,并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强化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8

177

40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18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33955

行政强制

133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570.071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9

12

0

1

2

7

9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36

4

0

1

2

5

64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8

0

0

0

0

0

18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7

0

0

0

0

0

17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3

1

0

0

0

0

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

0

0

0

0

0

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1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2

5

0

0

0

0

25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1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956

11

0

1

2

7

9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2

1

0

0

0

0

2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8

18

30

17

123

25

4

0

13

42

19

1

1

3

2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包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决策预公开力度有待提升。二是创新亮点工作还不够突出。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主动公开,提升公开质效。进一步立足公众需求,重点深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重大项目建设、教育、医疗、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的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加强督促指导,优化业务培训。采取定期培训、专题培训、在线交流等方式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促进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三是创新工作举措,打造公开亮点。打通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进行创新探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包头市本级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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