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研究决定:
丁国良 任市第四医院院长 (试用期一年);
边红霞 任市眼科医院院长,免去市第四医院院长职务;
雷永军 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2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研究决定:
丁国良 任市第四医院院长 (试用期一年);
边红霞 任市眼科医院院长,免去市第四医院院长职务;
雷永军 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2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