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民政局,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现将《包头市老年助餐示范点评选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包头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包头市老年助餐示范点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升我市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按照民政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包头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并动态管理老年助餐示范点,推动全市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提质增效,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共建共享、老人受益”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老年助餐服务向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与可持续运营能力,构建布局合理、供给优质、方便可及、社会满意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科学、公正、公开的老年助餐示范点创建、评选、复核与分级管理体系。每年新增评选一批本年度市级老年助餐示范点,并对以往已评定的示范点进行年度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动态调整等级或取消称号。力争到2030年末,形成布局合理、等级分明、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老年助餐示范网络,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助餐服务需求。
三、评选与复核范围及周期
(一)评选范围:全市范围内依法设立、运营满一年以上,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各类老年助餐点(包括老年餐厅、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站)。
(二)评选周期:每年组织一次本年度新示范点的评选。
(三)复核周期:对已获评的示范点,每年进行2次复核。首次获评的示范点,自获评次年起纳入复核范围。
四、示范点等级设置
示范点设置A、B、C三个等级,A级为最高等级。
A级示范点(优质示范级):在营养膳食搭配、智慧化服务、品牌化运营、公益性与可持续性结合、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具有突出的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
B级示范点(良好服务级):在服务多样性、环境舒适度、管理规范性、老年人满意度等方面表现良好,具有一定的特色和示范性。
C级示范点(基础达标级):基本符合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在食品安全、场所安全、价格公示、基础服务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
五、评选内容
(一)符合建筑安全、食品安全、“明厨亮灶”等有关规定要求,油烟排放符合当地环保相关要求,用火用电用气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日就餐老年人数达30人次以上的老年助餐点;
(二)在醒目位置悬挂老年助餐服务标识,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收费标准、开放时间等上墙公示;
(三)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各类设施设备齐全,管理规范,能够基本满足老年群体的就餐需求,能同时满足20人以上就餐;
(四)用餐价格低于同区域社会餐饮场所,对于老年人特别是低保、特困、失能、独居、空巢、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有明确的优惠政策,并予以公示执行;
(五)配备使用与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联通的终端助餐机,通过助餐机反映日就餐老年人数达30人次以上;
(六)原则上已连续运营1年以上,并具备持续性运行能力;
(七)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上门服务,能够开展上门送餐服务;
(八)其他特色助餐服务开展情况。
考评细则详见《老年助餐示范点评分表》(附件1),80分及以上评为A级,70-79分评为B级,60-69分评为C级。
六、工作程序
(一)年度新示范点评选程序
1.发布通知:市民政局每年发布示范点申报评选及复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具体安排和要求。
2.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助餐点向所在街道(乡镇)提交《老年助餐示范点评分表》(附件1)《老年助餐示范点申报表》(附件2)等申报表及佐证材料,并要对助餐点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老年人优惠等方面做出承诺。
3.初审推荐:街道(乡镇)逐一实地核查后向所在旗县区民政部门报送考核表等材料(附件1、2、3)。各旗县区民政部门审核资料后进行实地核查,将辖区考评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联合报送市民政局,并附老年助餐示范点考核情况表(附件1、2、3)及相关佐证材料。
4.综合评审:市民政局进行材料审核,按照20%的比例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5.等级拟定:根据综合得分,拟定A、B、C三级示范点名单。
6.公示审定:考评合格的老年助餐示范点名单要分别在所在旗县区范围和全市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民政局统一发文公布包头市老年助餐示范点名单。
(二)已评定示范点年度复核程序
1.自查与报告:各已获评示范点按年度进行自查,并向街道(乡镇)提交《老年助餐示范点评分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
2.初步复核:街道(乡镇)逐一实地核查后向所在旗县区民政部门报送考核表等材料(附件1、3)。各旗县区民政部门审核资料后进行实地核查,将辖区复核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联合报送市民政局,提出等级维持、升降或撤销的建议,并附老年助餐示范点考核情况表(附件1、3)及相关佐证材料。
3.市级复核:市民政局按20%的比例组织抽查,重点核查持续达标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及服务质量变化。
4.结果确定与调整:每年复核两次,按每次复核分数各占50%确定最终分数和结果。复核达标者,保留原等级或根据表现上调等级。复核基本达标但存在部分问题者,予以限期整改,整改后视情况决定维持或降级。不运营、复核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老年人投诉集中且查实拒不整改者,撤销示范点称号。
5.结果公布:复核合格的老年助餐示范点名单要分别在所在旗县区范围和全市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民政局公布名单。
七、资金奖补
为鼓励全市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实行差异化的奖补标准,资金由市级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
(一)奖补标准
1.当年新评选示范点奖补标准
A级示范点:每个奖补3万元;B级示范点:每个奖补2万元;C级示范点:每个奖补1万元。
2.往年示范点复核奖补标准
对往年示范点经复核达A级的,给予奖补资金1万元。复核不达标被取消示范点资格的,不予奖补,并按规定处理。
(二)奖补方向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示范点的设施设备购置、适老化改造、信息化建设、服务质量提升、餐厅建设维修、60岁以上老年人用餐补贴、加强“明厨亮灶”等安全生产、提供配送餐服务等方面,助力提升老年助餐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得用于与老年助餐服务无关的支出。
(三)奖补方式
奖补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根据评选和复核结果,一次性拨付至示范点。
(四)资金管理与绩效监督
各旗县区民政部门在收到市级奖补资金后,应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至示范点。示范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奖补资金实行专项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民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奖补资金形成的资产,应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加强管理。
市民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补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示范点,由民政部门取消其示范点资格,追回已拨付的奖补资金,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动态管理
(一)宣传推广:通过各类媒体对示范点进行宣传推广,优先推荐参与相关评优活动。
(二)动态监管:各旗县区民政部门要建立示范点动态管理档案,结合老年人投诉反馈等,加强日常监督。对服务质量下滑、出现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启动退出机制。同一市场主体或社会化经营主体主办的已获评示范餐厅并获得资金奖补的,自获评一年内停业的,其运营的其它餐厅不得参评。
(三)退出机制:示范点称号有效期与年度复核结果绑定。被撤销称号的助餐点,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旗县区民政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老年助餐示范点创建与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评选与复核工作有序、高效、公正开展。各旗县区民政部门可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考评标准进行审核,切实推荐“站得住、口碑好、可持续”的老年助餐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宁缺毋滥、质量优先”原则,严格对照标准,确保示范点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谁考评、谁负责”,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肃考评纪律,杜绝暗箱操作,对在考评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老年助餐示范点评分表
2.老年助餐示范点申报表
3.老年助餐示范点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1
老年助餐示范点评分表
助餐点名称: 评审日期: 评审人员: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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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类别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与说明(分档细则)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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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施与环境(20分) |
1.1 场所便利性 |
5分 |
优秀(5分):位于老年人口密集社区,步行15分钟可达;临近公交站点,交通便捷;入口及主要通道设醒目导视标识,配有无障碍坡道/电梯。良好(3-4分):位于老年人口较多区域,交通较便利,有基本导视标识和无障碍通道。一般(1-2分):位置较偏远,交通不便,或导视标识不清晰,无障碍设施不完善。较差(0分):无导视标识,无无障碍通道,老年人到达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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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内部环境 |
5分 |
优秀(5分):就餐区整洁明亮、通风良好,布局合理无拥挤;厨卫分区明确,墙面地面干净无油污;配备洗手池、置物架等便民设施。良好(3-4分):就餐区基本整洁,厨卫分区清晰,卫生状况较好。一般(1-2分):就餐区有少量杂物,厨卫卫生达标但细节不足。较差(0分):就餐区杂乱,厨卫卫生不达标,存在异味或污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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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安全设施 |
5分 |
优秀(5分):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燃气报警器、漏电保护器正常工作;地面铺设防滑地砖,走廊、卫生间装适老化扶手,配备急救箱(含常用药品)并定期检查。良好(3-4分):核心安全设施齐全有效,防滑、扶手等基础防护到位。一般(1-2分):部分安全设施缺失或过期,防滑、扶手等防护有疏漏。较差(0分):安全设施严重不足,存在明显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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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适老化设计 |
5分 |
优秀(5分):桌椅高度适宜、稳固无晃动,座椅带靠背和扶手;餐具采用防烫、防摔材质,便于老年人抓握;菜单/价格牌字体≥24号且清晰,提供老花镜、放大镜等便民用品。良好(3-4分):桌椅、餐具基本适配老年人需求,菜单字体清晰。一般(1-2分):部分设施不适老,如桌椅过高/过矮,菜单字体偏小。较差(0分):无适老化设计,老年人使用不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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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餐与营养(25分) |
2.1 菜品质量 |
8分 |
优秀(7-8分):食材当日采购并留存溯源记录,新鲜无变质;烹饪软烂易咀嚼,符合老年人口味;每日提供≥6种菜品(含荤素、汤品),每周更新菜单≥1次。良好(5-6分):食材新鲜,烹饪得当,每日提供≥4种菜品,每月更新菜单≥2次。一般(3-4分):食材基本新鲜,烹饪口感一般,菜品种类较少,更新不及时。较差(0-2分):食材存在变质风险,烹饪不当,菜品单一无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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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营养搭配 |
7分 |
优秀(6-7分):聘请营养师或咨询专业机构,每日菜品涵盖蛋白质、维生素、膳食纤维等营养素;提供低糖、低盐、低脂、软烂等个性化菜品(如糖尿病餐、半流质餐),并标注营养成分。良好(4-5分):注重营养均衡,提供1-2种个性化菜品选择,有简单营养提示。一般(2-3分):菜品搭配基本合理,但个性化选择不足,无营养标注。较差(0-1分):营养搭配混乱,无个性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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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类别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与说明(分档细则)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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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价格与普惠性 |
5分 |
优秀(5分):菜品价格明码标价,低于周边同类餐饮市场价;对低保、特困、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有明确优惠政策(如减免20%以上),补贴标准公示清晰。良好(3-4分):价格公道透明,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有一定优惠措施。一般(1-2分):价格基本合理,但无明确优惠政策或优惠力度小。较差(0分):价格偏高,无普惠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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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供餐能力与形式 |
5分 |
优秀(5分):日均供餐能力≥50人次,能稳定满足就餐需求;同时提供堂食、集中配送、上门送餐(针对失能老人)等服务。良好(3-4分):日均供餐能力≥30人次,提供堂食和1种其他供餐形式。一般(1-2分):日均供餐能力不足30人次,仅提供单一供餐形式。较差(0分):供餐能力不稳定,无法满足基本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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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营与管理(25分) |
3.1 制度规范 |
6分 |
优秀(5-6分):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服务规范等全套规章制度,制度张贴醒目,执行记录完整。良好(3-4分):建立核心规章制度,张贴规范,有基本执行记录。一般(1-2分):规章制度不健全,部分制度未张贴或执行不到位。较差(0分):无明确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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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食品安全管理(关键项) |
10分 |
优秀(9-10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有效;严格执行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分类、加工生熟分开、餐食留样(≥48小时)等规定;全面落实“明厨亮灶”,后厨操作可全程监督。良好(7-8分):证照齐全,核心食品安全流程规范,“明厨亮灶”正常运行。一般(4-6分):证照齐全,但部分食品安全流程执行不规范,如留样不完整、“明厨亮灶”存在盲区。较差(0-3分):证照不全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违规行为。注:此项为关键项,得分低于6分(即60%分值)实行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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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信息管理 |
4分 |
优秀(4分):建立完善的老年人就餐档案(含基本信息、饮食偏好、特殊需求等);采用信息化系统管理订餐、结算、补贴发放等流程,数据记录完整可追溯。良好(2-3分):建立基础就餐档案,采用简单信息化手段或纸质台账记录核心流程。一般(1分):有部分就餐记录,但档案不完整,流程记录混乱。较差(0分):无就餐档案,流程无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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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人员素质 |
5分 |
优秀(5分):所有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着装统一规范、干净整洁;服务热情耐心,尊重老年人生活习惯;每月开展≥1次业务培训(含服务礼仪、食品安全、应急处理等)。良好(3-4分):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着装规范,服务态度较好,每季度开展培训。一般(1-2分):部分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或着装不规范,服务态度一般,培训较少。较差(0分):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服务态度恶劣,无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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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与创新(20分) |
4.1 服务满意度 |
8分 |
优秀(7-8分):定期开展问卷调查或电话回访,老年人及家属满意度≥90%;无有效投诉,或投诉处理及时率、满意率均为100%。良好(5-6分):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度≥80%;投诉处理及时率≥90%。一般(3-4分):有满意度调查记录,满意度≥70%;投诉处理存在拖延情况。较差(0-2分):未开展满意度调查,或满意度低于70%,存在未处理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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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类别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与说明(分档细则)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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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附加服务 |
6分 |
优秀(5-6分):结合助餐服务,定期开展健康咨询、养生讲座、书画展览、棋牌娱乐等多元化活动(每月≥2次),形成固定服务模式。良好(3-4分):开展1-2种附加服务,活动有基本记录。一般(1-2分):偶尔开展附加服务,无固定模式和完整记录。较差(0分):未开展任何附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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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模式创新 |
6分 |
优秀(5-6分):在运营模式(如“中央厨房+社区配送站”“企业赞助+志愿帮扶”)、技术应用(如线上点餐小程序、智能取餐柜)、服务形式(如定制化送餐、节日主题餐)等方面有明确创新亮点,且效果显著。良好(3-4分):有1项创新尝试,具备一定可行性。一般(1-2分):有创新想法,但未落地实施或效果不佳。较差(0分):无任何创新举措,服务模式传统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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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持续与社会效益(10分) |
5.1 可持续运营 |
5分 |
优秀(5分):运营模式可持续,通过政府补贴、社会捐赠、合理收费等多元渠道保障资金;成本控制规范,财务收支透明,有年度运营计划和总结。良好(3-4分):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如政府固定补贴),财务收支基本规范。一般(1-2分):资金来源单一,存在运营资金缺口风险,财务记录不完整。较差(0分):运营资金严重不足,无法维持正常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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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社会效益与影响 |
5分 |
优秀(5分):有效覆盖周边≥3个社区的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得到显著解决;知晓度高,获社区或上级部门表彰,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良好(3-4分):覆盖周边1-2个社区,老年人认可度较高,有一定示范作用。一般(1-2分):仅覆盖少量老年人,知晓度较低,示范作用不明显。较差(0分):未有效解决老年人就餐问题,口碑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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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分 |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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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使用说明 | |||||
附件2:
XX旗县区老年助餐示范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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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助餐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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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助餐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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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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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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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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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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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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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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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运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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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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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与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联通的助餐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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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容纳就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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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平均就餐老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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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与老年人就餐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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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老年人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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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材 料 |
1.注册、登记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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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设施设备、建筑消防安全等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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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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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础设施:提供老年助餐点平面图、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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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施设备:提供设施设备清单、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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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常管理:提供相关制度清单及上墙照片、老年助餐服务标识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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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就餐老年人人次数(助餐机系统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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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志愿服务队伍上门送餐服务(提供照片,开展情况在文字材料中介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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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老年助餐点基本情况、开展特色助餐服务情况(文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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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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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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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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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老年助餐示范点考评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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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旗县区 |
街道 |
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类型 |
考评得分 |
拟评定等级 |
初次评选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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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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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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