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办法》(内工信化工函〔2023〕225号)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细则的通知》(包府办发〔2024〕46号)要求,遵循“自主申报、逐级审核、综合认定”的原则,经企业申请、昆区人民政府初审上报、市级有关部门联审会议评审认定,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布。
2025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名单
(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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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园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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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
包头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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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通威硅能源有限公司 |
包头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 |
纳入化工重点监控点监控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