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城市规划,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决定收回坐落于邮政小区东区以东、民族东路以西、乌兰道以南、凯旋银河线项目以北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该地块征收补偿工作由昆都仑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请该收回范围内涉及的权利人持相关权利证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像图
2024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