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丰达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2026-05-2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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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名称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丰达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有效期 2099-05-0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包环罚 150221﹝2026﹞3 号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6 年 3 月 19 日,土默特右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发现你单位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丰达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煤厂院内露天堆放煤炭的行为,经我局执法人员对煤厂院内露天堆煤占地面积进行实地测量,占地长为 26.4 米、宽为 23 米,面积共 607.2 平方米,你单位全封闭储煤棚已建成未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密闭。
违法行为类别 其他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5-06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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