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包头市关于推动政策服务免申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4-10-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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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政数领办〔2024〕18号

关于印发《包头市关于推动政策服务免申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包头市关于推动政策服务免申办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包头市关于推动政策服务免申办的实施方案


包头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包头市关于推动政策服务免申办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政务服务重点领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政数字〔2024〕115号)要求,为持续打造“包你满意”“包你放心”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免申办改革,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实现政策红利直达快享,让市场主体以最快速度得到政策帮扶,助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免申即享”作为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转变管理视角,打破数据壁垒,加快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和“免申即享”服务,提升智能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推动政府部门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企业和群众从“人找政策”到“免申即享”转变,实现政策红利直达直享、精准服务无处不享。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免申即享”政策清单。按照“分批实施、动态更新、稳妥推进”的原则,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招商优惠等领域梳理一批“资助范围明确、审核标准清晰、享受主体明确、比对数据齐全”现行有效惠企政策清单,为企业提供政务服务“免申即享”服务。凡纳入“免申即享”清单的惠民惠企政策,在政府批准的政策有效期内,如无需特批事项,不再报政府审批。

(二)进一步用好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基于现有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集政策发布、政策推送、政策申报、智能审核、资金兑现、政策监管以及金融服务等功能。平台依托电子政务云,以企业库、政策库、项目库、信用库为基础,打通跨部门数据信息壁垒,将全市财政补贴政策集中公开,形成“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的规范化、集成化政策服务体系。

(三)优化“免申即享”服务流程和机制。持续优化“免申即享”办理流程,将原来的“企业申请、部门受理、部门审核、政府审批、资金拨付、部门兑现”6个环节,优化至“信息匹配、资金拨付、部门兑现”3个环节,实现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的主动服务模式。

(四)强化风险管理。及时跟踪研判“免申即享”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推进“免申即享”与信用有效衔接,推行守信优先、失信受限。持续优化业务规则和工作流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加强“免申即享”政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事项与操作流程。

(五)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推动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举措,及时修订与“免申即享”不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规范,新制定的惠企利民政策,原则上要按照“免申即享”服务模式进行设计,完善“免申即享”政策和办事指南。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将惠企利民政策全部纳入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印章、签名、证照、档案在政策兑现中的应用。探索建立适用“免申即享”政策的财政资金拨付制度,实施政策资金兑现信用承诺制,依法依规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中。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开展政策梳理和流程再造等工作,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市、区(县、旗)两级财政与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市级部门要加强对区(县、旗)级部门的指导,复制推广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免申即享”工作涉及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必要的资金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关切,营造良好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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