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老旧住房改造政策来了

发文时间:2026-04-0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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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包头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开展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改造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包住建总工〔2026〕6号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制度化路径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共担成本、共享成果,为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了政策遵循。

一、改造范围“扩面提质”

《指导意见》明确,经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以及建成年代较早、建筑结构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全、适修性较差等符合相关条件的老旧住房,均可纳入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改造范围。

二、出资方式“多元协同”

我市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改造采取“居民出资+商业反哺+政府补助”的多渠道筹资模式,着力减轻居民负担。

三、政策支持“精准有力”

《指导意见》从多个维度明确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改造的政策支持举措,全力保障改造工作高效推进。通过优化改造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开设专属服务通道等方式,大幅提升办理效率,为改造项目快速落地提速赋能。

四、改造流程“规范有序”

我市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改造项目坚持以原址回迁为主,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居民既可牵头成立自主更新委员会,也可委托住建部门或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作为实施主体,全程主导改造工作。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我市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改造工作走深走实,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来源:包头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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