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包头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精神,坚持实行市级统筹、旗县区负责、分级管理、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包头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秉荣(副市长)
副组长:李应奇(市政府副秘书长)
鲁性瑜(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杨文政(市教育局副局长)
偶燕来(市编办副主任)
付贵卿(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李志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丽萍(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延民(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水 波(市城乡建设委副调研员)
王万丰(市规划局副局长)
高海荣(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志刚(市文化局副调研员)
郝 相(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王 红(市人口与计生委副主任)
赵丹奇(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铁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宏用(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苏连根(市地震局副局长)
张晓英(市地税局副局长)
杨立新(市工商局副局长)
肖运孟(市质监局副局长)
赵红军(市妇联副主席)
梁际新(市残联副主席)
张 瑞(市医保局局长)
李金贵(包钢集团公司工会主席)
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文政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成员单位调整并报联席会议批准后接任,不另行文。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1.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
2.研究制定学前教育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规划,提出加快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
3.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联动机制。
4.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和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履行本部门职责。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具体工作、安排联席会议的议程及相关事项、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达成的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会议组长同意后印发至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同时抄送市政府。
(四)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五)各旗县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强化政府行为,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保证本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2年10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