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修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索引号: | 11150200011536003J/2025-04833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文号: | 包府办发〔2025〕27号 |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修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