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城市公共交通作为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保障民生出行的基础性工程。2025年数据显示,我市公共交通客运量达1.32亿人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破解行业发展难题、满足市民高品质出行需求,构建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为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强化公益属性与政府主体责任,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和绿色低碳发展,满足群众高品质、多元化出行需求。针对我市当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从用地保障、财政支持、路权优先等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格局和体系,到2030年目标情况。
(二)任务举措
主要包括11方面内容:
1.优化发展路径。深化呼包鄂乌一体化协同发展;创新公交服务模式。
2.推进票制票价改革。合理制定票制票价,按照“政府可负担、企业可持续、百姓可承受”的原则制定票价,并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多样化票制计费;利用积分提高公交粘性。
3.规范特许经营管理。全面实施公交线路特许经营,线路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每期不超过8年。
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行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分类施策化解债务;多元保障公交发展,统筹支持场站建设改造、车辆购置及运营、充电桩等配套建设、信息化建设;规范公交补贴管理,将运营补贴纳入“三保”,不得违规挤占、挪用。
5.完善配建公交场站。严格落实公交发展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优先供给公交停靠场站。
6.支持公交企业用地综合开发。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支持市场化综合开发。
7.保障公交运行效率,推进公交专用道设置、完善信号优先系统;推动公交“进医院、进校园、进园区”,缓解路面交通压力。
8.推进智慧化、绿色化运营,打造融合公交、单车及城际信息预约出行、碳普惠及“一码通乘”等功能的综合出行服务平台;完善与国内主要城市公交卡互联互通;推进新能源公交车辆规模化应用。
9.提升公交服务效能,持续提升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出行服务水平;多方位发展“公交+N”模式,围绕通勤、就学、就医等发展快速公交、定制公交。
10.支持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支持企业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拓展多元化经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多元化营收反哺公交主业。
11.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包括优化薪酬保障体系,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尊重关爱从业人员等内容。
(三)保障措施
加强工作机制保障,发改、财政、交通、国资、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公安、人社、商务、文旅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指导解决公交行业存在突出问题,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形成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
三、贯彻落实要求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自治区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方案未作具体规定的事项,按照《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包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