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2025-09-12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于城市居住环境提升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朝着精细化、专业化方向迈进,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满足市民对高品质居住生活的追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物业管理现状,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制定背景

住宅小区不仅是市民居住的空间载体,更是城市基层治理的关键环节。物业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群众生活品质与城市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包头市通过一系列举措,如建立物业“四级管理”体系、推行老旧小区准物业管理等,使物业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全市物业覆盖率已达100%,建成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但随着居民需求的不断提升和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物业管理仍面临诸多挑战,如部分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尚需完善、智能化管理水平不足等。同时,前期相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新的行动计划来明确方向,解决现存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2027年,全面建成“属地综合管理、市场规范运行、社会广泛参与”的现代化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体系,巩固党建联建成效,健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实现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物业行业党委全覆盖。确保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符合组建条件的小区实现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建尽建,整体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其中新建住宅小区100%覆盖);物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率100%,专业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80%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时间

本行动方案执行范围涵盖全市十个旗县区,实施时间为2025-2027年。在这三年间,各旗县区将根据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推进落实。

四、核心内容解读

《行动方案》在起草过程中,充分调研我市物业管理实际问题,广泛征求旗县区政府、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物业企业、业主代表等多方意见,历经多次修改完善。其核心内容包括五个部分: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2. 基本原则:遵循党建引领、协商共建、服务导向、智慧建设的原则,全方位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3. 工作目标:明确未来三年在覆盖率、服务标准、党建、信用体系等方面的量化目标,为行动提供清晰指引。

4. 主要任务:

围绕6大方面提出31项具体任务:

1.强化党建引领,构建四级联动体系,推动党组织与物业企业、业委会深度融合。具体任务:以党组织为核心,推动党建与物业管理深度融合。通过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的领导,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建立市级统筹、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成立市、区两级物业行业党委;促进社区与物业企业协同,每年打造“社企融合”示范案例,同时发挥行业党委和协会的引领作用,形成党建引领下的多方联动治理格局。

2.完善法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规范业委会建设、维修资金管理及纠纷调处。具体任务:明确政府部门、物业企业、业主三方责任,通过“执法进小区”整治违规收费、侵占公共收益等行为,鼓励消防领域试行柔性执法措施。规范业委会(物管会)建设,力争业委会党员比例不低于50%,加强培训与监管;优化维修资金管理流程,简化紧急维修程序;建立物业企业分级评价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同时健全分级调解制度,高效处理物业纠纷。

3.构建市场机制,健全服务标准与计价规则,加强特殊小区及老旧小区物业覆盖。具体任务:健全物业服务标准和计价规则,推动物业费动态调整,实现质价相符。针对国有企业移交小区、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小区等“特殊小区”,实行“一小区一策”,引入市场化物业;逐步推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2027年实现建成区所有住宅区物业全覆盖,保障不同类型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

4.加强服务监管,落实信息公开、合同履约管理、公共收益监管等制度。具体任务:落实“12+N”信息公开机制,推动物业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核心信息及便民服务信息;强化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与履约管理,开展业主评价并与企业信用挂钩;规范公共收益管理,要求单独建账、定期公示,严查侵占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与监管,建立失信名单,倒逼服务水平提升。

5.聚焦民生痛点,解决停车、电梯安全、消防、充电设施等居民关心问题。具体任务:围绕居民关心的实际问题,针对性解决:推进错时共享停车、增加车位供给以缓解停车矛盾;强化电梯安全监管,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整治消防通道占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问题,完善消防设施;推动充电设施全覆盖,规范充停秩序;同时加强供排水管理、提升绿化养护和垃圾分类水平,打造宜居环境。

6.推动技术赋能,建设智慧物业平台,推广“物业+”服务模式,提升智能化水平。具体任务:建设“包头物业”智慧平台,整合投诉受理、维修资金管理等功能,实现“一网通办”;鼓励物业企业运用5G、大数据等技术,安装智能设备、开发服务系统,提升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广“物业+”服务模式,建设快递驿站、司机之家等设施,拓展便民服务,推动新就业群体参与社区治理,实现服务与治理的智能化升级。

五、关键词诠释

1. 党建引领: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物业管理的领导,推动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建立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2. 协商共建: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参与机制,鼓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共同参与物业管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3. 服务导向: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物业服务。

4.智慧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物业数据的汇聚、分析与应用,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新旧政策对比

相较于上一轮(2022-2024年)行动方案,本次政策呈现出以下变化:

1. 党建引领深化:从推动“党建联建”创建到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物业管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党建与物业管理的深度融合。

2. 治理模式升级:从注重业务推动向强调共治共享转变,完善议事协商机制,鼓励更多主体参与物业管理。

3. 服务质量强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管与考核。

4. 智慧化程度提升:加大对智慧物业管理的投入与推动,利用新技术实现物业精细化、智能化管理。

通过实施本行动方案,将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