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2022-06-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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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我市森林草原火灾、农牧业水旱灾害、雪灾、沙尘暴及矿山、化工生产等事故隐患多,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生态环保、食药、金融、社会维稳等各类社会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影响社会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项长期任务。

2006年《包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颁布实施以来,全市依照该预案有效应对和处置一系列突发事件,为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筑牢“两个安全”屏障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但随着机构改革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出现了一些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坚决防控全局性灾害风险作为打好风险防控攻坚战的重要方面,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内容予以部署,并在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行动上进行了具体安排。同时,在实践中,原《总体预案》也暴露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组织指挥体系和综合协调体制不够完善,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划分不明确,风险防控管理措施不力,部门责任分工不清,“防”与“救”无缝对接的责任链条有空档,应急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总体预案》有序防范和高效处置突发事件的支撑作用。

2021年10月,自治区重新编修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对全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按照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有关规定及编修工作流程,编修完成了《包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二、主要内容及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和包头市党委、政府有关安排,《总体预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高效有序、综合应对,依法规范、科技支撑,区域协同、联防联控等原则,基本框架分为七个部分,其中: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编制预案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应对响应,以及预案体系、支撑性文件。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对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专家组等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为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提供组织保障。

第三部分:运行机制,对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等重要内容进行明确,对信息报告、先期处置、指挥协调、处置措施、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紧急状态、应急结束、善后工作、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具体措施进行细化,确保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第四部分:准备与支持,从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医疗卫生保障、社会秩序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保障、公共设施保障和科技支撑等方面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及任务,夯实应急保障能力。

第五部分:预案编制与管理,重点对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等进行规定。

第六部分:附则。

第七部分:附件。

本预案涉及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等,要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其支撑性文件。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时间

《包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是全市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用于指导全市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核心内容解读

1.关于组织指挥体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市级层面负责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防范应对需要,设立若干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完善组织架构及其运行规则,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和指挥工作。县级层面负责一般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参照市级设置相关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市政府视情指导事发地开展应对工作。

2.关于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发生后,针对现场秩序和科学有序指挥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规定了上级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下级人民政府的现场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在上级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现场各类应急力量要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服从现场指挥机构指挥调度和管理,确保现场交通有序顺畅、事件信息发布合法准确、后勤保障及时到位。当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工作组或部门工作组在现场时,现场指挥机构要与其对接和接受业务指导,并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

3.关于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总体预案将突发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分开,统一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初判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针对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由应急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各级政府统一响应支援;针对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它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分别由卫生健康委、公安等牵头部门在相应专项预案中予以明确。同时,针对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可及时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关于市级层面应急响应。市级层面主要针对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启动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对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突发事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启动市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5.关于信息报告。信息报告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作出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依据,信息报告必须讲时效性和准确性。总体预案要求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体制机制,整合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网格员管理和激励制度,承担风险隐患巡查、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等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如实向上级报告,书面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参照国家总体预案、自治区总体预案规定不得超过1小时),严禁迟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同时,应直接向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报告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同时,应直接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6.关于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要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行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参照国家总体预案、自治区总体预案规定不得超过5小时),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并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同时明确未经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或组织指挥机构批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7.关于保障机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预案明确了加强人力资源、财力、物资装备、医疗卫生、社会秩序、通信、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和科技支撑等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事件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确保应急救援基础设施、救援队伍、救援装备、救灾物资等建设管理经费保障到位,应急救援车辆、救援力量及装备物资快速通行,切实提升全市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

五、关键词诠释及与相关文件的关系

1.关键词诠释

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是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针对面临的风险,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而制定的工作方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历史情况和重大风险,制定本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规划,按照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开展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

2.与相关文件的关系

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等,对其他预案编修工作具有政策指导性。

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主要细化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力量编成、物资保障及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和具体措施,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确保预案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类园区管理机构和苏木乡镇级应急预案重点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本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主要针对本单位和基层组织面临的风险,重点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特点。

相邻、相近地方制定的跨区域、跨流域等关联性强的联合应急预案,重点明确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重大活动保障、重要目标物保护应急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编制工作。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路线和撤离组织等内容。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六、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包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不涉及对企业、个人的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情况。

来源: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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