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包头市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发文时间:2022-08-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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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服务水平,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国家、自治区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2022年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包头市关于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包府办发〔2022〕99号),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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