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2022-08-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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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背景及政策依据

房产交易是大宗交易,对于绝大多数中国家庭来说,买一套房子可能要倾尽全家之力,房屋交易资金风险越来越受关注。二手房交易流程复杂且周期长,涉及的房款金额大、类别多,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因资金问题而产生的交易纠纷不胜枚举。

为了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维护房屋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加强部门协同提升登记服务水平和交易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关键词诠释

《办法》所指的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什么?

解读: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是指我市存量房交易合同通过市住建局统一的房地产监管服务平台签订,使用统一制式房屋交易网签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网签完成后,市住建部门在网上赋予合同备案编码。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交易双方通过服务平台网签合同,同时委托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实施交易资金监管。存量房买方将交易资金存入监管机构设立的监管专用账户,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完成后,由监管机构将监管资金划入存量房卖方的银行结算账户,相当于提供房屋交易“支付宝”功能 ,让买卖双方不再纠结于是先过户还是先付款,有效防范二手房交易风险,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

三、主要内容解读

1.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的实施机构?

解读: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我市存量房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作为存量房网签备案及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管理机构,负责设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用于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开展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的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2.所有的存量房交易必须实行交易资金监管吗?

解读:买卖双方自行成交且一次性付款的存量房交易,当事人自愿选择是否办理交易资金监管。买卖双方自愿放弃交易资金监管的,应当在办理存量房网签合同时,签署《自愿放弃交易资金监管声明》。

房屋买受人以贷款方式支付房款,或者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其交易资金实行全额资金监管。

3.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如何办理?

解读:房屋交易双方自行达成交易意向的,网签合同备案可直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或综合受理大厅办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存量房交易的,可由经纪机构提供存量房网签备案服务。

4.符合哪些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开展存量房网上签约业务?

解读:符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条件,且上年信用评价为合格以上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向市住建局申请办理网签用户认证手续,在取得存量房网签资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业务。市住建局应当将取得网上签约资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供交易当事人选择。

5.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服务平台发布委托出售房源信息有什么要求?

解读: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存量房交易委托业务,应当通过服务平台对交易房源的真实性、可交易性申请核验后,取得公示挂牌二维码,并在服务平台发布通过核验的委托出售房源信息,进行房源挂牌公示。对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产,不得接受委托,不得发布出售信息。

6.监管的交易资金范围包含哪些?

解读:监管的交易资金包含一次性付款、首付款和购房贷款等购房款项,不含办理房屋过户等涉及的各项税、费。

7.存量房交易网签及资金监管包括哪些步骤?

解读:共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存量房交易通过“服务平台”签订买卖合同,委托监管机构实行交易资金监管,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并将交易资金存入监管专用帐户;符合条件自愿放弃资金监管的,签署《自愿放弃交易资金监管声明》。交易合同实时网上备案赋码。

(2)买卖双方提交网签备案合同办理转移登记及税费缴纳。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后,交易方申请新证核验(买卖双方均可)。

(3)新证核验确认交易完成后,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及时将交易资金划转至卖方,监管完成。

8.如何办理网签合同信息的注销(或变更)手续?

解读:交易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或变更)房屋交易合同的,由买卖双方或委托人共同到网上办事大厅或综合受理大厅办理。办理后,监管的交易资金退回原付款账户。

9.什么情况可申请撤销合同备案?

解读:经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合同解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存量房交易资金如何划转至卖方?

解读:委托交易资金监管的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后,买方应将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通过服务平台申请新证核验,确认交易完成后,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及时将交易资金划转至卖方,监管完成。

如出现买方未向服务平台申请新证核验的情况,卖方可向服务平台提出资金划转申请,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在接受申请5个工作日后通过中间库查询该宗交易是否完成转移登记,并根据查询结果以短信方式将卖方的申请告知买方,划转交易资金,服务平台以短信方式将入账信息及时反馈交易双方,监管完成。

政策解读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吕美英;联系电话:5223878)

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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