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0200011536003J/2025-04338 成文日期: 2018-10-15
主题分类: 医药管理 文号: 包府发〔2018〕48号
发文机关: 包头市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废止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振兴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时间:2018-10-17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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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医药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内政发〔2016〕1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2017—2025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3号)精神,全面振兴我市蒙医药中医药事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按照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统领,以继承创新蒙中医药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蒙中医药服务需求为目标,持续深化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蒙中医药治理能力服务水平,有力推动蒙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事业振兴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蒙中西医并重。遵循蒙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进一步优化蒙医中医医疗资源配置,合理布局蒙中医医疗机构,健全蒙医中医服务体系,推广蒙医药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蒙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协同协作,促进蒙中西医协调发展,提高重大疑难病、危急重症临床救治疗效。坚持将蒙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利用蒙中西医各类资源,全面提升蒙中医综合服务能力。

      2.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尊重市场规律,以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清除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引领支撑作用,建立医疗体系完备、地域特色突出、促进全民健康的蒙中医药发展体系。

      3.坚持开放包容。全面推动与“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开展蒙中医药交流合作,做好境外人员赴我市就医就诊和医疗保健工作。推动中医药向沿边国家传播发展,加深与蒙古国、俄罗斯等国的友好联系,深化蒙中医药学术交流合作。

      4.坚持“治未病”服务。将“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的治未病理念贯穿到管理和防治疾病的全过程,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蒙医药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将蒙中医医疗、康复、养生、保健项目融入居民生活,宣传倡导珍惜生命、注重养生、防患于未然的健康生活理念。

      5.坚持依法推进。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规划、制度、服务、监管等工作职责,统筹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建立起以市蒙中医院为龙头,旗县区蒙医中医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蒙中医科为网底,各级综合医院蒙中医科为补充的全市蒙中医药服务体系蒙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蒙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人人享有基本蒙中医药服务实现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极大提升,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70%的嘎查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蒙中医药服务功能蒙药中药院内制剂在全市医疗机构实现调剂使用。引进和培养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全市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数占所有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在现有10.3%的基础上力争达到12%以上市级名医达到3540名,市级以上名医传承工作室达到15个力争建成国家级蒙中医药重点专科5个、自治区领先学科或重点特色专科14个

到2025年,全市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数占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力争达到15%以上市级名医达到5060名,自治区级以上名医传承工作室达到30个。力争建成国家级蒙中医药重点专科8个、自治区领先学科或重点特色专科17个所有旗县区级蒙医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少数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旗县区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全部开展医养结合项目。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巩固完善,不断提升蒙中医药事业服务群众的能力。

      1健全蒙中医药管理机制。健全蒙中医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配齐蒙中医药专职管理人员,实现蒙中医药全行业管理。蒙中医药管理人员中蒙医中医专业人员要达到50%以上。各旗县区卫计局(蒙中医药管理局)要配备12名专职管理人员。推动相关学会职能转变,积极引领蒙医药中医药学会承接政府部门职能,发挥蒙医药中医药学会第三方科技评价作用,促进科研水平不断提档升级。(由市编办卫计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加强蒙医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各地区人民政府要蒙医中医医院建设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强化基础设施、医疗设备、医疗队伍和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力争把市蒙医中医医院和各旗县区蒙医中医医院建成区域蒙中医诊疗中心。加强与包头医学院等高等院校合作,构建包头市蒙中医教育教学平台,提升蒙中医医、教、研综合水平。加大蒙医中医医院支持投入力度,完成包头市蒙中医院门诊医技病房楼及儿科病区建设项目,推动九原区土右旗固阳县中医蒙医医院提档升级。优先办好蒙医中医医院,按照《包头市区域卫生规划(20172020年)》和《包头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7—2020年)》,2020年每千人口蒙医中医床位数要达到1张以上2020年前石拐区、稀土高新区要辖区内建设蒙医中医医院。推动蒙医中医医联体建设,在各级蒙中医医疗机构之间及蒙中医医疗机构与综合医院蒙中医科之间打造不同形式的医联体,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新格局。(由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发改委、社局、卫计委、包头医学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实施“互联网+”战略。全面加强蒙中医药信息化建设2020年前,依托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推动蒙医中医电子病历和蒙医中医健康档案实现数据交换与协同共享。完善以蒙医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蒙医中医医院信息系统,统筹蒙中医药重点专科和适宜技术推广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蒙中医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网络。加快蒙中医移动医疗和智慧医疗发展,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加强蒙中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完善市蒙医中医医院和达茂旗蒙医医院制剂室综合功能,强化蒙药中药制剂标准化建设,支持应用先进技术改良蒙药中药剂型和配制技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备案审批程序,实现医院间调剂使用,并积极争取蒙药中药报销政策列入自治区医保目录。(发改委、人社局、卫计委、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5实施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各地区蒙医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医馆中医馆”建设,打造县乡村一体化蒙中医药管理服务模式。按照“试点先行、重点打造、全面提升”的原则,实施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3个蒙中医院健康管理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探索启动“健康服务联合体”试点工作。市蒙医中医医院对口帮扶旗县区蒙医中医医院,鼓励各地区蒙医中医医院综合性医院蒙医中医科室托管苏木乡镇卫生院及嘎查村卫生室,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70%的嘎查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蒙中医药服务能力。2019年力争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达茂旗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少数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人社局、卫计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进一步创新突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蒙中医药服务需求。

      6打造蒙中医药特色专科新格局。支持各级蒙医中医医院建立蒙中医特色诊疗中心,提升临床服务和人才培养能力。依托现有蒙中医药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市级蒙中医特色重点专科12个,开展“名院、名科、名医”及“名药、名方”评选,着力打造区域诊疗中心。(人社局、卫计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推动全市蒙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市蒙医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负责全市治未病服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地区蒙医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完善医疗服务功能。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蒙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加快各级综合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健全市“治未病”服务网络。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蒙中医药医疗、康复、养生、保健项目融入居民生活,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由人社局、卫计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8加快蒙中医药康复治疗能力建设。推动蒙中医特色康复示范中心和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加强蒙中医优势病种康复技术攻关。加快各地区蒙中医康复诊疗中心建设鼓励引导各级蒙医中医医院使用蒙中医药适宜技术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加强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各地区卫计局每年向基层推广46项适宜技术。(人社局、卫计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9开展蒙医中医医养结合服务积极推动达茂旗蒙医医院医护型养老保健服务中心、九原区蒙医中医医院养护院项目建设,完善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与奥林老年公寓协作服务功能。推动在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蒙中医特色的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发改委、民政局卫计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0促进蒙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发展。促进蒙中医药文化、特色疗法、康复保健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蒙中医药健康旅游,依托希拉穆仁草原、五当召、春坤山、美岱召等旅游资源,培育特色服务项目,打造特色旅游线路和产品,力争打造2个蒙中医药特色旅游示范区(旗县),5个蒙中医药特色旅游示范基地,建成国内一流的蒙中医药文化旅游目的地。(发改委、卫计委、旅发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1开展蒙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加快蒙中药保健茶、功能性食品、保健饮品、保健汤料、药膳等蒙中医药养生保健食品、保健品研发生产,力争打造10个包头市蒙中医药特色保健品自主品牌,推动蒙中医药产业链延伸发展。(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卫计委、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2加强蒙中医药文化传承。加强蒙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蒙中医药联合申遗,争取将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蒙中医药专家进入非遗评审专家组,参与蒙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对濒危蒙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理论技术实施抢救性保护对具有市场前景的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对蒙中医药文化遗产聚集区实施整体性保护。支持蒙中医药文献古籍挖掘整理和研究出版工作。加强民间蒙中医药寻找整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筛选、评价、研究开发利用。建立名医学术经验传承推广平台,开展自治区包头市名老蒙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继承人取得出师证书后,可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卫计委、文新广电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3加强蒙中医药传统文化建设宣传深入发掘蒙中医药文化资源,培养一批蒙中医药文化传播人才,打造一批兼顾蒙中医药文化展示、体验、传播的文化传播平台实施蒙中医药传统文化和知识“四进”工程(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蒙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依托包头医学院蒙中药科研平台,开展蒙中药传统文化及蒙中药资源科普活动。组织编制《包头市蒙医中医地方志》。制作全市蒙医药中医药宣传节目、专栏,广泛宣传推广蒙中医药文化、理论、疗效科研团队等,不断提升蒙中医药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文新广电局、卫计委包头广播电视台、包头日报社、包头医学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4加强蒙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落实蒙中医药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每年引进2030蒙中医药学科领域专业人才,逐步提高国家、自治区级名老中(蒙)医药专家、学科带头人待遇。根据蒙中医药人才需求,合理核定蒙医中医医院人员编制。利用对口帮扶县乡村一体化等管理模式,建立蒙中医药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偏远旗县区蒙医中医医院招考,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降低开考比例。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支持各级蒙医中医医院引进蒙中医专业人才。借助包头医学院高等教育平台培养中医药技术人才,填补我市蒙中医药人员的缺口。加大蒙中医药人才培养投入积极支持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养培训和访学进修实施“包头市基层蒙中医药人才轮训计划”,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利用三年时间分级、分类对全市蒙中医药人才开展全覆盖培训实施“西学中岗位培训计划”,开展蒙中医基本理论学习与基本技能培训实施“包头市骨干人才提升计划”,利用五年时间分批分期选拔培养100名骨干人才。加大国家级蒙中医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定向免费培养蒙中医药人才优惠政策,每年为各蒙医中医医院培养12名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市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局、人社局、卫计委、包头医学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5加强蒙药中药技术创新团队建设。培养引进蒙中药药材培育、种植(养殖)、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检验检测、职业化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实用人才。推进蒙药、中药师承教育,建立蒙药中药继承创新人才队伍,为蒙药中药产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由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卫计委、食药监局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6实施蒙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工作。各级蒙医中医医院按照蒙医药中医药标准化要求,健全完善蒙中医药标准体系,提升蒙中医药标准服务水平利用包头医学院专业人才和科研优势,积极参与蒙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工作。(市卫计委、食药监局、包头医学院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7加强蒙药材、中药材保护与应用加强蒙药中药药材资源保护工作,开展药用植物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市级稀缺濒危蒙药材中药材种质资源库、紧缺野生药材繁育基地,完善药用动植物资源保护体系,开展道地药材替代品研究,推进蒙药材中药材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等品牌保护,确定道地药材重点发展品种、濒危保护品种和重点种植基地目录,培育建立区域性药材种植基地。建立健全蒙药中药秘方验方的挖掘整理、研究鉴定、专利申报等制度措施积极推动校企合作鼓励蒙药中药生产企业应用新工艺和新技术开发新剂型。启动重点蒙药中药品种和传统产品的二次开发选择5—10个蒙药中药进行剂型改进、工艺提升和新用途研发。加强蒙药中药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开展道地药材溯源及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土右旗、达茂旗和固阳县建立黄芪、甘草、枸杞等特色道地蒙药材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产地加工、市场销售一体化产业服务体系。鼓励药品流通企业调整优化经营模式和运营结构,支持药品批发(连锁)企业、零售药店设置蒙药中药销售专区或专柜支持药品流通骨干企业和蒙药中药生产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建立规模化营销团队和物流基地,拓宽供给渠道。(由市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人社局、农牧林业局、卫计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8加强蒙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鼓励支持蒙中医药学科专家参加国内外学习交流活动。积极承办参加各类蒙中医药专业展会,推动蒙中医药教学、医疗、科技、文化、产业等融合发展。(科技局、经信委、文新广电局、卫计委、商务局、食药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9落实蒙中医药政策支持严格落实蒙中医药相关政策,蒙医医院人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中医医院人员经费达到80%以上蒙中医医疗机构中的蒙医人员实行全额预算,其他人员经费达到80%以上。执行基本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指标和医疗服务支付标准向蒙医中医医院倾斜政策。在公立医院改革中,进一步提高蒙中医传统诊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蒙药中药制剂价格保留蒙药中药院内制剂和饮片加成政策,蒙药中药不计入药占比在“农牧民健康小药箱”中加入蒙药中药品种启动蒙医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在公立蒙医中医医院人事薪酬改革和绩效考核中,对优先运用蒙中医药诊疗方案和手段的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0持蒙中医药产业化发展。研究制定蒙中医药产业重点项目、特优产品经费支持和减免税收等扶持政策,加快特色蒙中药发展工程、蒙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工程、蒙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蒙药中药研发和技术创新,推进蒙药中药标准化、规范化和集约化发展。(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食药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推进的工作机制要研究成立加快包头市蒙中医药发展领导机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建立蒙中医药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各相关部门依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及各级医院要保障蒙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公立蒙医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方面的投入,公立蒙医中医医院人员经费要严格按规定予以补助。制定引导和激励蒙药中药产业发展和投融资政策,对有发展潜力的蒙药中药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市级财政2018年新增债券安排蒙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78万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支持蒙中医药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蒙中医药振兴行动计划取得实效,做大做强蒙中医药事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蒙中医健康服务。

(三)加强跟踪督导检查。各地区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对照本实施意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蒙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卫计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蒙中医药发展信息季度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任务落实情况,切实做好督促指导。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追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810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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