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0200011536003J/2025-06037 成文日期: 2016-07-23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包府发〔2016〕77号
发文机关: 包头市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失效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发文时间:2016-07-25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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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6521”战略定位,围绕建设自治区向北、向西开放战略支点的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政策支持重点区域   

意见》将我市满都拉口岸列入重点支持的沿边国家级公路口岸。根据全市对外开放工作总体布局,本实施意见将达茂旗、九原区和东河区列入沿边地区经济发展重点区域,予以支持。   

二、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一)支持边民稳边安边兴边。加大对沿边地区民生改善的支持力度,对于边民自主创业实行“零成本”注册,支持符合条件的边民按规定申请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全面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精品工程”,着力提高沿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全面改善沿边地区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我市边境贫困嘎查村脱贫致富,因人因地施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地区实行生态扶贫,加大退牧还草的补贴力度,让我市边境农牧民与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同时,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注重沿边地区少数民族人才引进和培养(达茂旗政府、市委农工部、市民委、财政局、人社局、林业局、工商局、扶贫办负责)。   

(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我市边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由所在旗县区人民政府代缴参保费用。在满都拉镇设立国际型的医疗机构和检验检疫实验室,加大对口支援力度,提升卫生检疫条件。在全市范围内选派教师驻边支教,支持当地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12年免费教育政策,继续落实边境少数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制度,恢复达茂旗满都拉镇小学。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网络覆盖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满都拉镇基层文化站(达茂旗政府、市教育局、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文新广电局、卫计委、包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三)加快满都拉小镇建设。充分发挥满都拉镇向北开放的窗口作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城镇建设沿交通干线逐步向口岸靠拢,引导人口合理流动,打造风格独特的旅游风情小镇。加快建设满都拉镇商贸中心、物流服务中心、联检单位生活区、敖包广场、那达慕会场、地下管网、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市互市贸易、边境旅游健康快速发展(达茂旗政府、市规划局、城建委、旅游局、口岸办负责)   

三、全方位加强口岸建设   

(四)全力推进满都拉口岸建设。加快满都拉口岸海关保税仓库和保税中心建设,建设1平方公里保税区、3平方公里公路物流园区、3平方公里铁路物流园区。推进口岸查验设施升级,改善口岸通行条件,开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涉及的口岸基础设施、查验场地和查验设施建设,支持满都拉—杭吉口岸检验检疫、边防检查、海关监管等查验设施升级改造;建立公安边防检查站口岸快速查验通关系统,开设进出边境管理区绿色通道;加快推进满都拉口岸建设多式联运物流监管中心,实施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五进五出”货运专用通道海关986查验场地建设工程,大力提高通道、监管场所智能化水平。加快满都拉口岸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建设,推动边境畜产品加工区建设,促进农畜产品进出口(达茂旗政府、市发改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牧业局、质监局、口岸办、包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包头海关、包头边检站负责)。   

(五)加快国际航空口岸建设。积极争取包头机场临时开放,年内实现我市与国外乌兰巴托等城市间的直飞旅游包机。加强机场空管设施建设,完成国际航空联检大楼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场保障能力以及货物进出关效率,达到国际航空口岸监管条件。加快国际空港物流园区建设,规划并建设国际航空货运库及跨境电子商务货运库,进一步提升机场货物存储量,积极筹建跨境电商试验区。争取将包头机场列入国家“十三五”口岸开放规划,在“十三五”期间建成国际航空口岸(东河区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旅游局、口岸办、市机场扩建指挥部、包头机场公司、包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包头海关、包头边检站负责)。   

(六)加快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积极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前期规划及申报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全力推进“无水港”搬迁入驻蒙西公铁国际物流港,高起点建设“包头陆港”,积极规划建设保税仓库、集装箱作业场地和海关监管场地等相关配套设施,争取年内投入运营。加快综合服务大厦建设,年内完成出入关商品检测检疫、商务办公、贸易资讯等服务功能区建设,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大厦功能,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一站式”通关服务,提高货物通行效率(九原区政府、市商务局、包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包头海关负责)。   

四、加快构建开放合作平台   

(七)推进跨境合作园区建设。实施满都拉口岸互市贸易区建设,尽快完成互市贸易区的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跨境电子商务展示区、交易区和公共服务区的配套设施建设,为发展口岸边境贸易提供高效的运营平台。加快推动中蒙满都拉-杭吉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建成境内外产业联动、上下游产业衔接的投资合作基地。全面加深与蒙、俄两国的旅游产业合作开发,积极筹备设立满都拉—杭吉口岸跨境旅游合作区。大力开展跨境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培养边境旅游专业人才。加快推动中欧装备制造合作园建设,加快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青山区政府、达茂旗政府、市经信委、公安局、商务局、旅游局、口岸办、市政府外事办)。   

(八)促进对外人文交流便利化。加强与蒙古国在医疗、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广泛开展医疗援助、互派留学生、文化互访等活动。积极与蒙古国在出入境管理和边防检查等领域加强合作,推动中蒙两国允许边境居民持双方认可的有效证件依法在两国边境许可范围内自由通行,对常驻沿边从事商贸活动的非边境地区居民,实行与边境居民相同的出入境政策。建立中蒙合作项目人员出入境绿色通道,为涉外重大项目投资合作提供出入境便利,推进旅客自助通关。推进与蒙古国跨境运输车辆牌证互认,为从事跨境运输的车辆办理出入境手续和正常通行提供便利和保障。积极推动中蒙双方签署双边出入境自驾车(八座以下)管理有关协定,方便自驾车出入境。提高我市开发开放相关政策的对外宣传推介水平(达茂旗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旅游局、市政府外事办、包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包头海关、包头边检站负责)。   

(九)提升我市与蒙古国东戈壁省的执法合作水平。建立我市与蒙古国东戈壁省的国际执法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判中蒙两地区安全形势,及时警示和应对边境地区安全风险。加大对边境地区开展执法合作的授权,支持市公安局、包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包头海关、包头边检站与蒙古国地方警务、边检(移民)、禁毒、边防等执法部门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共同维护双方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加大联合执法合作投入,加强双方文化综合执法合作,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打击非法文化产品流入和非法传教活动,构筑边疆地区安全稳定屏障(市民委、公安局、商务局、文新广电局、包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包头海关、包头边防检查站负责)。   

五、加强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   

(十)加快互联互通境内段项目建设。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与俄蒙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20162035),全力推动巴音花至满都拉口岸铁路、国道210线满都拉口岸至白云鄂博、巴音敖包至百灵庙一级公路和国道331线乌珠尔至乌兰敖包边防公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达茂旗通用机场建设。推动建设包头至西安(包头至榆林段)铁路客运专线(达茂旗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负责)。   

(十一)加快互联互通境外段项目建设。加快互联互通境外段项目建设。充分运用国家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积极争取丝路基金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建设投资补助资金和对外援建项目资金。加快包头满都拉—蒙古赛音山达铁路规划实施,构建以包头满都拉—蒙古赛音山达为节点的新欧亚大陆桥,实现对蒙古国、俄罗斯两国贸易通道的全面畅通。推动满都拉—杭吉—呼毕斯格勒—奥云陶勒盖—塔温陶勒盖的铁路修建与贯通;推动塔温陶勒盖煤矿—奥云陶勒盖铜矿—杭吉口岸公路建设,尽快开工建设杭吉—赛音山达公路,全面打通中蒙贸易公路运输通道(达茂旗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人行包头支行负责)。   

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   

(十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人员出入境、境外投资、对外贸易等方面的行政审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投资结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互联互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认真执行国家税费减免相关政策,全面检查清理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项目,落实检验检疫收费清单制度,推进收费公开化、规范化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金融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十三)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加快推进口岸通关查验“三互”和“三个一”模式,进一步简化规范通关环节,提高通关效率。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高效便民,通过“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续核查”等方式将口岸通关现场非必要的执法作业前推后移(市公安局、口岸办、包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包头海关、包头边检站负责)。   

(十四)加大开发开放资金支持。市财政要根据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具体发展规划(3年)及项目建设概算,每年安排沿边开发开放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航空口岸、机场建设、出入境查验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建设,投入资金要达到项目投资总额的30%40%。对物流园区、保税区、边境贸易市场等市场化运作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引导扶持。结合我市区位和产业优势,不断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推进旅游、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做大做强(市财政局、商务局、金融办、银监局、人行包头支行、达茂旗政府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有关地区、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沿边开发开放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各旗县区要成立沿边开发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推进的责任机制,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抢抓发展机遇,将我市沿边开发开放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形成工作合力。达茂旗、九原区和东河区政府作为沿边地区经济发展重点区域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找准工作着力点,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市商务局要加强对全市沿边开发开放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统筹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相关地区、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沿边开发开放的工作合力。   

(三)落实工作职责。全市各地区、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知责、明责、履职尽责。要认真对照《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围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强口岸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合作平台、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创新工作体制机制等重点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推进方案,细化具体举措和完成时限。要加大政策、资金向上争取力度,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为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保障。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跟踪问效,定期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包头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   

      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   

          

          

          

20167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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