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会商机制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0-12-14 14:02
语音播报
字体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根据《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包头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提案工作办法》《政协包头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包头市政协提案工作提质增效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等精神,并结合新形势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新特点,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会商机制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进一步建立完善办理工作协商沟通机制,真正将建议提案融入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中,凝心聚力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把协商沟通落实到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办前了解意图诉求,办中共商对策措施,办后征求意见建议,及时通报进度、回访交流,促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知情明政,更加有效地监督支持政府工作。

(二)始终坚持真协商、多协商。探索灵活多样的协商沟通形式,搭建协商平台、拓展协商渠道,丰富协商内容,落实协商成果,做到协商内容“亲民”、协商成果“惠民”。

(三)始终坚持加强面对面协商。积极创造条件“走出去”面商、“请进来”座谈,采取公开办理、联合办理、在线调研、实地访谈等方式,邀请代表委员深度参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既要“文来文往有交流”,更要“人为人往促交心”,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交办过程中的协商沟通

1.扎实做好初审和预交办。“两会”期间,市政府组织相关重点部门组成建议提案初审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收集到的建议提案进行认真研究,会同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协提案委对大会期间收集到的建议提案进行初审和预交办。特别是针对综合类建议提案要进行集体协商,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明确承办单位。

2.主动联系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交办中,对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不明确的,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联系,了解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初衷,同时帮助代表、委员进一步对建议提案进行修改完善,通过共同努力,形成一批能够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的建议提案,为精准交办奠定坚实基础。

3.精准协商交办。“两会”后,市政府就预交办情况要充分征求各承办单位意见,各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工作,对存在异议的建议,及时征求代表、委员本人的办理要求,提出书面调整意见。市政府办公室要对部门反馈意见进行审慎研究。针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建议提案,市政府要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并通过会商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协提案委,走访座谈代表、委员,组织相关承办单位面对面协商沟通等形式,最终确定承办单位,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切实强化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时限,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办理过程中的协商沟通

4.认真执行“三见面”工作制度。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与代表、委员办前、办中、办后的“三见面”制度,并通过走访、电话、书信、面谈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切实做到事前沟通、事中通气和事后通报。市政府领导在研究工作中,可就建议提案事宜随时联系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各承办单位要组织代表、委员参加重要视察和调研活动,保证代表、委员了解实际情况,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渠道广泛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及时改进办理工作,共同促成问题圆满解决。

5.不断完善市领导领办机制。对于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市政府副市长要领衔督办,适时召开重点建议提案领衔督办会,承办重点建议提案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办理,制订具体办理工作方案,对于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的重点建议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方式推动建议提案落实。同时,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要协助各副市长抓好本战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牵头协调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要适时组织承办部门、代表委员召开面商会、实地考察、专题调研,共同协商研究建议提案解决对策。

6.建立完善会商协办制度。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综合类、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市政府要组织相关承办单位建立会商协办制度,督促主协办单位间加强沟通协调,主办单位主动牵头办理,协办单位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的工作。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由主办单位领导组织协调。同时,办理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协提案委以及代表、委员进行反馈,确实办理工作存在较大困难的,要耐心向代表、委员进行解释,争取代表、委员最大程度的理解与支持。

(三)强化办复后的协商沟通

7.推动建议提案解决落实。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把答复后的跟踪落实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建立战线牵头抓总、部门跟踪盯办的责任落实体系,定期召开跟踪督办会,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采用人大政协专门委员会、代表委员、承办单位相结合的协商座谈、视察调研、走访等方式,推动办理工作落地见效,用实实在在的变化、改进、提高来赢得代表、委员的满意。代表、委员对办理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主动约请代表、委员当面沟通解释,说明情况,分析研究,协商办理,需要重新办理答复的要再次认真办理答复。对重点建议提案和重新办理的建议提案,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今年,市政府要对2018年、2019年A类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切实推动所提建议提案得到真正落实,努力实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整体质量和满意度的双提升。

8.成立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评估组。市政府要抽调熟悉法律政策、了解社情民意的干部组成建议提案办理评估组,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科学客观评估,精准作出“ABC”类评定。同时,对各承办单位办理答复意见进行认真研判、审慎研究,把好答复代表、委员前的最后一道关,对答复意见与办理结果不一致的,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承办单位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代表反馈。对承诺代表予以解决或逐步解决的,要求承办单位制定落实计划清单,倒排时间表,定期反馈落实情况。

9.开展办理情况通报。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完成后,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重要的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对建议提案办理成果进行检验,进一步加大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参与度。要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的沟通联系,主动如实向市人大、市政协汇报有关办理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认真改进和加强办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协提案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共享办理工作情况,并就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商沟通,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协商沟通工作,将其作为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的重要环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战线统筹协调,督查室跟踪督办,相关承办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注重统筹推进。要统筹做好协商沟通和办理实施各项工作。对于建议提案中应该解决和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积极设法推动解决。对于受客观条件制约确实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诚心诚意、有理有据地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和说明,在此基础上形成一致的意见和思想共识。

(三)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协商沟通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跟进完善。市政府各战线要指定一名熟悉分管领域工作的人员参与到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评估工作中,同时承担起重点建议提案办理等具体工作的沟通协调职责。要进一步加大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对认真执行协商沟通机制的承办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消极执行的承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