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政府对政协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6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07-0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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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妮、李轶、谢兵: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老旧散居楼栋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拐区作为新建城市,老旧散居楼栋较少,老旧散居楼栋物业等各项事务由联合业主大会委托国有企业进行服务仅需少量缴纳物业费。这些楼栋因建成时间早,受当时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件限制,普遍存在设施不完备、房屋老化、物业收费难等问题,导致物业公司无入驻意愿或入驻后退出,使得老旧散居楼栋长期缺乏优质物业管理,部分实行居民自治,依靠居民代表组织收取基础卫生费维持小区环境卫生。目前我区老区共有15栋老旧散居楼。

二、采取措施

(一)鼓励党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与管理小区事务

积极引导党员参选业主委员会,督促街道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和审核把关,要把热爱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选进业主委员会,确保业主委员会党员比例不低于50%,且党员人数不低于3人。业主委员会应依据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督促业主遵守法律法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决议,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二)健全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新机制,着力构建共治共建共享格局

完善和优化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参与机制、协商机制,建立健全“党建+物业”议事协商平台,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议事协商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议事会,协商确定小区建设计划,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等;持续推进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不断规范业主委员会组建流程。

(三)推进老旧小区和散居楼栋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

采取“以新带旧、以大带小”等物业管理模式,解决新建小区、较大小区周边老旧小区、单体独栋住宅、产权单位代管小区无专业化物业管理问题;推行“片区大物业”模式,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统筹辖区绿化管养、街巷保洁、应急维修等资源,连片管理老旧小区、单体独栋住宅、产权单位代管小区,实行一体化运行;自愿进行自治管理的社区兜底小区,要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指导自愿接受专业化物业服务的自治管理老旧小区和散居楼栋,通过多种模式逐步转化为专业化物业管理。

(四)突出监管重点,解决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

2025年,石拐区着力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侵犯业主权益、服务履约不到位、物业管理不规范、公共环境卫生脏乱差、从业人员服务态度差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到期后仍整改不到位的,要重新核定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督促其执行重新核定后的服务等级对应收费标准。

(五)加强行业培训,解决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不高问题

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项目负责人、客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全年实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项目负责人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取得成果

石拐区持续开展提升物业质量三年行动,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运作逐步规范,党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比例不低于50%,这些党员积极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积极协调邻里纠纷,业主共治共建共享格局逐步构建;物业企业入驻老旧散居楼栋比例逐渐提高,老旧散居楼栋业主缴费意识逐渐提高;物业纠纷调解机制日益完善,纠纷调解成功率逐步提高。

四、举一反三

下一步,石拐区将持续深化党建联建,进一步扩大党建在老旧散居楼栋治理中的覆盖面,将党建工作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提高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与考核,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定期组织物业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全面提高老旧散居楼栋物业服务质量,打造宜居宜业的社区环境。

感谢您关注我区住建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

签发人:张晓飞

承办部门:石拐区人民政府

承办人:刘英杰

联系电话:0472-8728087

单位名称:石拐区人民政府

答复日期:2025年4月25日

来源:石拐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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