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爱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鹿城南大街与泉丰路交叉口北亮化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鹿城南大街作为连接滨河区域与城市中心区的交通动脉,自通车以来,显著提升了区域交通通行效率,大幅缩短了滨河地区及机场至中心区的通行时间。道路日常车流量较大,早晚高峰时段车流密集,潮汐现象明显。该道路于2017年完成道路及人行道施工建设,受包哈公路立交桥施工、雨水箱涵建设等因素影响,直至2023年正式通车。目前,黄河大街至铁路桥段已完成路灯安装并投入使用,有效保障了夜间通行安全。但铁路桥至泉丰路约1000米路段,因前期建设资金短缺,路灯工程暂缓实施。后施工单位申请变更工程实施范围,此段路灯安装工程不再推进,导致该路段至今无照明设施,存在人车通行安全隐患。
二、下一步做法
1.强化资金筹措。主动对接财政、发改等部门,积极申报专项建设资金,争取将该路段路灯工程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2.推进工程筹备。提前开展工程设计、方案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一旦资金到位,立即启动招投标程序,加快项目施工进度。
3.保障临时安全。在路灯建成前,联合交警大队等部门,增设反光标识、警示灯等临时安全设施,并加强夜间巡查频次,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
签 发 人:刘小平
承办部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包头市中心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承 办 人:王 辉
电 话:0472-5196510
单位名称: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
答复日期: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