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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政协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0688号提案的答复
吴敏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设施农业 支持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设施农业发展较快,设施农业经营主体多为普通农户、村集体或农民合作社、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经营者资金供给远远不能满足设施农业规模化发展所需。目前,土地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一体确权登记和抵押业务还未正式在全市推广,地上附着物(大棚、圈舍等)未明确物权登记和确权部门。
按照我局职能,主要负责土地、房屋、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针对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工作,国家层面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全国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和尝试,均是以农业农村部门作为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和管理的机关。经我局主动对接市农牧局,目前,市农牧局正在起草出台《包头市农牧业生产设施登记管理办法》,后续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完善政策、强化保障、协同推进等多方面举措,切实推动盘活农业资产,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
承办单位名称: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日期: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