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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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对政协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0657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郭勇委员:
您提出的《政协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案第065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而美”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是以小尺度、高品质、强适配为核心特征的公共文化服务载体,此类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是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更新与文化传承的重要举措。您对我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解决建议科学、合理。
二、采取措施
为推动我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我局结合您提出的发展建议及工作职能,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公共文化空间。在《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对文化设施谋篇布局。在文化设施体系规划中,明确以打造国家文旅试点城市为目标,完善市级、旗县区级、苏木(乡镇、街道)级、嘎查(村、社区)级四个层次的文化设施,提出重点规划实施的市、区两级文化活动场所项目,并预期2035年的文化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由目前的37.58%提升至70%。
二是完善居住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用地用房保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完善社区配套服务要素,规范居住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和管理,我局制定了《包头市城市居住社区(5 分钟生活圈)配套服务要素规划技术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建居住项目需配建文化活动站,涵盖了书报阅读、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文化服务内容。具体标准为:大于1500套的居住项目应配建不少于250㎡的文化活动站;1000-1500套的居住项目应配建不少于120㎡的文化活动用房;小于1000套居住项目应设置不少于50㎡的文化活动用房,可与社区服务站中的居民活动用房综合设置,统筹使用。同时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建议文化活动站结合或靠近绿地设置。
此外,针对既有住宅小区,在用地红线内建设建筑面积小于100平米的文化活动室等社区配套服务设施改造项目,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况下,简化建设工程审批手续,即参照执行我局出台的《包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2024 版)》,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加快既有住宅小区文化活动室等社区配套服务设施改造项目实施落地。
三、取得成效
《指导意见》印发实施以来,共审查审定了20余个新建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如远洲大都汇G区项目、菁英国际二期项目、云麓华府项目、方兴青云府项目、北重集团厂西区住宅项目、龙悦学府项目、春华园项目、中海未来之境项目等,均按要求配建了社区文化活动用房。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划和技术标准,对新建住宅项目配套服务要素严格审查,确保文化活动室等社区配套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附件:1.包头市城市居住社区(5 分钟生活圈)配套服务要素规划技术指导意见(试行)
2.《包头市城市居住社区(5分钟生活圈)配套服务要素规划技术标准》(局部)
3.包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2024 版)
承办单位名称: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日期: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