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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政协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0249号提案的答复
吕喜春、楚敬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低效用地盘活具体操作细则,助力城市更新的提案》已收悉。该建议由市自然资源局主办,结合自然资源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先后出台了《包头市城镇低效用地盘活再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包头市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包头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奖惩方案》等政策,为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2025年,我市低效用地盘活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包棉1958、春风十里及九原区原泰利金属型钢制品项目等均已顺利推进。但当前我市低效用地盘活工作仍存在短板,主要体现为现有政策多为原则性导向,缺乏可落地的具体操作细则。
二、采取措施
(一)关于提案中建议一:明确低效用地盘活难点的处置办法,该建议已采纳。自2016年产权遗留集中治理工作实施以来,我市在住宅类、工业类及公益类等产权遗留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低效用地盘活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路径。目前为全面摸清我市低效用地潜力底数,我市拟启动包头市中心城区存量低效用地专项调查,建立“一地一档”数据库,并同步编制低效用地盘活再利用专项规划,借鉴产权遗留处置的成功经验做法等,制定针对性强、可落地的盘活操作细则,为精准破解盘活难点、规范推进工作提供支撑。
(二)关于提案中建议二:规范分类处置操作流程,该建议已采纳。借助包头市存量低效用地专项调查,低效用地分为低效工矿仓储用地、低效商服用地及其他低效用地三类,针对这三类低效用地构建差异化分类处置机制。针对低效工矿仓储用地,可采取鼓励工业企业提容增效、支持工业标准厂房分割转让及鼓励企业退出节余土地等措施;针对低效商服用地及其他低效用地,结合地块实际细化“一地一策”的盘活路径,配套制定分类处置操作细则。
(三)关于提案中建议三:健全部门协同与监管机制,该建议已采纳。为加快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工作,我市将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由属地政府(管委会)牵头负责低效用地的调查、认定、盘活及监管全流程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建库、规划调整和权属登记;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调配合,优化审批流程,强化监管。
(四)关于提案中建议四:完善政策激励与收益分配规则,该建议已采纳。为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鼓励企业在符合规划条件下通过自身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建立项目准入与用地效益联动机制,将低效用地盘活情况与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指标挂钩;对低效用地盘活成效显著的地区,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上予以倾斜。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
三、取得成效
通过系统施策、持续发力,我市低效用地盘活工作制度框架日趋完善,实践探索初见成效。
一是政策体系持续健全。在既有政策基础上,我市正结合《包头市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要求,研究制定《包头市城镇存量低效用地认定标准与动态管理工作方案》。该方案将进一步明确城镇低效用地的适用范围,细化低效工矿仓储、低效商服及其他低效用地的具体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处置措施,为低效用地精准认定、分类盘活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支撑。
二是盘活路径有效拓宽。从包棉1958的文化创意转型,到春风十里项目的功能重构,再到工业项目盘活利用,我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了多种盘活模式,优化了城市功能布局。
三是工作基础不断夯实。随着存量低效用地专项调查的深入推进和低效用地数据库的逐步建立,我市低效用地管理将告别“底数不清”的历史,进入“以数管控”的新阶段。专项规划的编制,将从顶层设计上为未来一段时期全市低效用地盘活工作指明方向、提供依据,推动工作更加科学、系统、高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再利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持续探索和创新低效用地盘活模式,努力将存量土地资源转化为推动包头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单位名称: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日期: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