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020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6-06-0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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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政协包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0204号提案的答复

周瑞芳委员

提出的《关于调整九原区西脑包村闲置绿化用地性质以仓储物流业态赋能村集体经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用地位于九原区华融热力东墙外、二道沙河西侧,规划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402),地块紧邻二道沙河,主要用于二道沙河的卫生防护、安全管控与生态隔离。该地块东侧区域位于城市绿线及洪涝风险控制线范围内,范围外剩余防护绿地约6.5亩。

您提出将该地块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制约因素:

一是洪水影响风险高。地块紧邻河道,如发生较大洪涝灾害,仓储货物、建筑物易受到洪水侵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对外交通条件受限。该地块位于整体区域尽端,地块西侧为支路,仅靠西侧支路与对外进行交通衔接,无法满足物流仓储所需的大流量、大货车通行需求,货物集散效率极低,且易造成周边交通拥堵。

三是场地空间条件有限。该地块呈狭长形态,空间尺度受限,同时洪涝风险控制线范围外可用土地仅6.5亩,难以满足物流仓储用地所需的大型装卸场地、消防通道、货车回车场地等配套空间,无法实现仓储、装卸、运输的高效组织。

四是对周边环境易造成影响。该地块东侧为二道沙河、周边存在多个居住小区,物流仓储运营过程中,车辆尾气、噪声、废弃物等会对周边造成较大影响。

二、工作建议

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因素以及您提出的盘活闲置土地的思路,该地块建议优先作为生态防护绿地使用,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配套建设街心公园、慢行步道等,从而服务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休闲。


承办单位名称: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日期:2026年5月8日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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