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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391号建议的答复
尚君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包头第二热电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重新选址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提到当前包头第二热电厂火电厂所用麻池灰场存在剩余库容不足即将达到饱和状态问题,且2025年拟选址位置相关环保手续目前未办理完成,至今无法投入使用。为避免库容超标堆放引起环保事件,以及保证电网供电、居民供热等基本生活条件,恳请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帮扶,尽快选址一处满足3-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场所。
二、拟采取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包头第二热电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所选址工作,于2025年3月28日提出6处生态修复项目可作为储灰池,后经进一步落实,相关环保手续办理存在困难,现结合代表建议我局对项目选址提出以下几方面工作思路:
一是第二热电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所选址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前期二电厂等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可研设计单位,针对企业诉求,遵从经济性、合理性和科学性的原则,统筹考虑自然资源、生态、水务、林草等各部门选址邻避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选址。
二是在第二热电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项目选址过程中重点考虑周边自然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交通运输距离、对城市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选址位置。拟选位置需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及环保相关规划,严禁选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管控区域;优先选用远离村镇的荒沟、荒地、废弃矿坑等非耕地劣地;避开活动断层等不良地质地段;与学校、村落等环境敏感点保持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堆存容量可满足长期贮存需求;并预留后期生态复垦条件,且符合环评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三是我局将协助第二热电厂等企业就全市范围内的拟选址位置提供基础资料,核实拟选位置的地界权属及地类,做好“三区三线”和矿产资源压覆等基础核查工作,并在固废处置项目完成立项备案后,及时推进项目相关用地手续办理。
四是建议第二热电厂等企业对发电厂废渣统一规范堆放处置,推动粉煤灰、炉渣等固废综合循环利用,将具备条件的现有粉煤灰、炉渣进行再利用,探索变废为宝、就地消纳的方式,实现边存储边利用,减少占地与污染,助力生态绿色发展。
感谢您对全市经济建设、民生保障事业的关心和关注,特别是第二热电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选址事宜。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上述工作思路,持续加强与各部门间沟通配合,及时跟进项目规划选址等事宜,恳请尚君明代表持续给予支持和关注。
承办单位名称: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日期: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