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79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6-06-02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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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379号建议的答复

哈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石拐区土地利用政策助力老工业基地生态修复与产业转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拐区作为国家典型资源枯竭型老工业基地,正处于产业转型与生态修复协同推进关键阶段,现有上级土地利用政策在社会资本激励、用地性质转换、成本控制等方面存在机制瓶颈,难以匹配“生态修复+产业转型”双重需求。我局高度重视石拐区转型发展工作,已依托国家、自治区政策框架,在弹性供地、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开展先行实践,同时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专项政策支持,全力破解土地资源利用难题。

二、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复垦激励机制

2023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针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地,开展历史遗留矿区综合治理,恢复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合理开展修复后的生态化利用。从实行差别化用地保障政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利用土石料等多个方面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相关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我市积极鼓励各地区公开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在立足包头市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促进各类资本和产业协同发展。我局已主动对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推动上级部门研究制定老工业基地矿山复垦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政策,重点明确产权保障、收益分成、资金支持等核心条款。目前,石拐区低效工业用地盘活、矿山复垦社会资本参与等诉求已被上级部门纳入政策研究范畴,为后续专项政策出台奠定了基础。同时,我局积极指导石拐区申报自治区治理项目,2024年,我局指导石拐区申报入库2025年度自治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南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成功出库实施,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448.99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治理工程,正在组织验收。石拐区历史遗留矿山274个图斑,7.31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已完成治理5.86平方公里、正在治理0.46平方公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二)优化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政策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先后出台了《包头市城镇低效用地盘活再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包头市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包头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奖惩方案》等政策,为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在既有政策基础上,我市正结合《包头市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要求,研究制定《包头市城镇存量低效用地认定标准与动态管理工作方案》。该方案将进一步明确城镇低效用地的适用范围,细化低效工矿仓储、低效商服及其他低效用地的具体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处置措施,为低效用地精准认定、分类盘活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支撑。

(三)增调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支持石拐区转型发展

石拐区作为典型资源枯竭型城区,转型发展任务紧迫、用地保障需求突出。我局在前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中,已充分结合石拐区发展实际予以政策倾斜,统筹预留发展空间,其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达1.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结合石拐区“十五五”期间产业升级、项目落地及城市拓展实际需求,当前石拐区城镇开发边界指标缺口较为突出。为支撑石拐区高质量发展,我局在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工作中,统筹盘活其他旗县区“十四五”期间未突破 40% 增量用地规模的边角地块、城边村建设用地及15亩以下零散破碎图斑,通过优化调出、集中统筹,拟为石拐区配置城镇开发边界增量指标,切实补齐用地空间短板,为石拐区后续重大项目落地、产业集聚发展、城市功能提升提供坚实空间要素保障。

(四)关于创新用地供应与成本控制模式的建议

2022年,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明确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元化供应体系,推进工业用地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降低用地成本。2024年7月,我市印发了《关于包头市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包府办发〔2024〕78号),实行工业用地差别化供应,有效降低企业前期用地成本,切实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前,石拐区累计实施弹性供地7宗、面积14.96公顷,先租后让5宗、面积4.22公顷,有效降低风电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企业初期用地成本,大幅缩短项目建设周期,为产业链项目落地提供坚实土地要素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聚焦资源枯竭型老工业基地土地利用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化政策创新与实践探索,推动形成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修复、产业转型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全力争取上级专项政策,持续对接自治区相关部门,加快推动相关政策出台,破解石拐区发展政策瓶颈,为区域存量用地盘活、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工作提供政策支撑。二是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配合上级部门细化矿山复垦产权确权、收益分成、金融支持等细则,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矿山修复+产业发展”项目,同步联动盘活修复区域周边存量现状建设用地,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修复双赢。三是巩固用地供应改革成果,持续指导石拐区深化弹性供地、先租后让政策实施,完善“弹性年期+先租后让”配套监管机制,推进石拐区“标准地”供应,明确容积率、亩均税收等刚性约束,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优化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与存量用地盘活,指导石拐区积极盘活地区存量现状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力度,有序腾退低效劣质项目,推进低效用地置换,进一步释放优质发展空间。


承办单位名称: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日期:2026年5月15日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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