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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326号建议的答复
刘后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食品加工园区建设规划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建议规划建设农村食品加工园区的区域,位于昆都仑区复兴大街以北、颐和山庄以西,涉及前口子村、边墙壕村,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目前未办理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该区域已纳入《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统一管控,以110国道为界,东地块规划为公交场站用地,属城市公共交通类刚性管控用地;西地块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不具备城镇集中建设规划条件。
二、采取措施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要求,我局针对性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以下措施:
(一)开展用地规划论证。我局已完成该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套图核查及用地兼容性专项论证。东侧地块紧邻集中居住区,食品加工产业易产生废气、噪声、生产污水等环境影响,与周边居住功能布局不兼容,不符合生态环保及人居环境管控要求,不适宜布局食品加工园区,且园区认定有严格的要求和程序;西侧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照《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不得开展城镇集中建设。
(二)厘清土地征收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昆都仑区人民政府作为属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及补偿安置的法定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征拆补偿方案制定、群众意愿征求、补偿费用兑付、被征地村民安置等全部征拆补偿工作。我局依法依规履行规划指导、用地保障。
三、阶段性工作成效
(一)完成规划精准核查管控。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从2019年启动, 2024年3月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成为区域用地规划法定依据。目前该区域城镇开发边界内已实现详细规划覆盖,建立分级分类规划管控体系,明确地块用途、管控规则。
(二)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我局专题组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土地储备等业务科室部门召开协调推进会,主动对接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打通规划审批、土地收储、用地保障工作链条,形成规划和土地收供的工作合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以此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为契机,我局举一反三、立足职能、优化服务,持续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全力支持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优化地块功能布局。严格落实公交场站用地刚性管控要求,原则上不调整用地性质;同时充分吸纳代表建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交通承载、生态环保等前期下,依法依规开展用地功能优化论证,优先布局居住、商业等民生服务型业态,提升区域配套服务能力。
(二)跟进城镇开发边界动态优化。紧盯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政策,结合昆都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实际需求,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依规配合做好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相关工作,保障区域合理发展用地需求。
(三)强化农村产业用地规划保障。主动对接各旗县区政府,全面梳理全市农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强化规划引领,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统筹布局农产品加工、食品生产等乡村产业用地,从规划源头保障农村产业规范化、有序化发展。
(四)全程做好用地服务保障。主动对接昆都仑区人民政府,若该区域启动土地征收、用地报批工作,我局将全程提供规划核实、用地审查、土地供应全流程精准服务,全力保障项目合法落地、顺利推进。
承办单位名称: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日期: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