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45号建议的答复
盖连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地方煤炭资源整合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以来,石拐区政府报请市政府开展大青山煤田石拐区煤矿资源整合工作。石拐区政府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煤田石拐区地质勘查成果总结报告》和《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煤田石拐矿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报批工作,为整合区内煤炭矿业权市场出让提供规划依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煤田石拐矿区总体规划》,整合区分为东区和西南区两个部分,总面积19.8847km2。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煤田石拐区地质勘查成果总结报告》,整合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16560.1万吨,规划整合区生产能力390万吨/年,露天开采服务年限23年。
二、采取措施
1.按照市政府《关于整合石拐区凯越露天煤矿周边边角资源的请示》(石府文字〔2023〕28号)的批示要求,我局就石拐区凯越露天煤矿周边煤炭资源整合事宜进行了认真研究,向市政府上报了办理意见。建议通过在已有采矿权周边市场出让新设探矿权方式实现矿区资源整合。2024年5月报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支持石拐区煤炭资源开发的意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市、区两级自然资源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石拐区煤矿矿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环评编制、报批工作。支持包头市石拐区政府进一步摸清属地煤炭资源底数,形成储量报告,推动增储上产。石拐区空白煤炭资源区块符合出让条件的,支持加快推进矿业权市场化出让,推动煤炭资源整合。
2.按照市委、政府关于推进石拐区煤矿资源整合开发的安排部署。协助石拐区政府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煤田石拐区地质勘查成果总结报告》和《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煤田石拐矿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报批工作,为整合区内煤炭矿业权市场出让提供规划依据。
三、取得成果
《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煤田石拐区地质勘查成果总结报告》已通过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书。自治区水利厅出具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煤田石拐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煤田石拐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煤田石拐矿区总体规划》按照包头市级各部门反馈意见、自治区水利厅批复及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完成修编。2025年4月7日包头市发改委组织了总体规划评审。总体规划范围内存在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限制,我局会同石拐区自然资源局正在解决。
四、举一反三
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积极对接自治区能源局、生态环境厅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煤田石拐区总体规划》和总体规划环评修编、报批工作进度。下一步,依据批复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确定石拐区大青山煤田空白煤炭资源区块市场出让范围,按照自治区煤炭矿业权市场出让规定审核出让条件,推动已设煤炭采矿权外围空白区煤炭矿业权的市场出让,实现石拐区大青山煤田煤炭资源的整体开发和保护利用。
单位名称: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日期:2025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