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547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07-1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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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547号提案的答复

廉二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供热机制、加强热源企业支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以来,在双碳目标和能耗双控政策的刺激下,煤碳的价格出现了飞涨,以4200卡的煤碳为例,由原来的不到300元/吨,飞涨到当前的600元/吨,期间一度达到1500元/吨,热量供应成本急剧增加,全市热源企业为保障民生,出现了巨额亏损的情况,经营压力较大。

二、采取措施

(一)调整供热价格体系

为解决热源企业实际困难,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包头市热电联产供热成本及价格测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组织供热专业设计院、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成立课题组,开展了热电联产成本核算及供热体制改革课题研究工作,深入细致、科学全面地核算了供热成本,研究了供热体制改革工作。在此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研讨,2018年9月28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供热价格体系完善供热运行机制的意见》(包府办〔2018〕47号)。按照文件要求,2018年全市供热趸售价格从17元/吉焦调整为22元/吉焦,调高5元/吉焦,合理调整了热源、热网利润分配。

(二)建立供热保障专项资金制度

2018年以前,我市热价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城市供热价格的通知》(包发改价字〔2008〕586号),其中明确了居民与非居民建筑的热费收取标准,但未明确包含供热管网维修养护费用。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供热二次管网维修养护费用无出处,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供热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的要求,市政府在2018年明确了供热二次管网维修养护责任,并通过调整供热价格,将部分调价收益(3.4元/吉焦)作为全市供热保障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供热管网的维修、养护和更新。

(三)推动供热价格与煤价联动机制

2021年,面对煤炭供应紧张和煤价高位运行的情况,市住建局积极回应热源企业诉求,组织专业机构开展热电联产成本测算工作,并多次向市政府汇报供热行业面临的困难,请求协调市发改委研究制定出口热价与煤价联动机制。2023年,市发改委启动了供热成本监审工作,并于2024年组织专家进驻供热企业开展供热价格监审工作,为后续供热价格调整做准备。

(四)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升级改造

2021年,我市成功申报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通过将热源企业自主实施的升级改造项目(如低温烟气余热利用、管网增效扩容改造等)纳入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奖励资金。降低热源企业负担,激励技术创新和设施升级,助力企业高效、稳定服务民生供暖需求。

三、取得成果

(一)2018年全市热源单位趸售价格从17元/吉焦调整为22元/吉焦,调高5元/吉焦,希铝电厂、包铝电厂属企业自备电厂,供热成本较低,本次调价增加的收益为1.6元/吉焦,即供热出厂价格为18.6元/吉焦,对超出收益的部分3.4元/吉焦,作为全市供热保障专项资金,由两电厂代收。这一措施合理调整了热源和热网的利润分配,解决了以往供热二次管网维修养护费用无出处的问题,确保了供热管网维修养护资金的来源,保障供热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2021年,煤炭供应紧张、煤价高位运行,燃料成本与趸售热价形成严重倒挂,火电企业采购冬储煤存在困难,市住建局积极回应热源企业诉求,组织专业设计院、审计事务所等,开展热电联产成本测算工作,各工作机构按照日程安排,开始对包三电厂、华电包头分公司、希铝电厂3家热源热网单位进行实地测算工作。完成成本测算工作后,市住建局将价格测算结果报市发改委,请予以调整供热价格。发改委提出,价格监审周期应为3年,我局组织开展的测算仅为1年,不满足价格监审要求。2021年以来,我局持续关注煤炭价格走势,将供热行业面临的困难多次上报市政府,请求帮助协调市发改委研究制定出口热价与煤价联动机制。2023年,市发改委开始为供热价格调整做准备,邀请了行业管理部门、协会、企业开展座谈会,启动了供热成本监审工作。2024年,市发改委组织专家进驻供热企业开展供热价格监审工作。市政府将根据供热成本监审成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应对燃料成本与热价倒挂的问题,确保供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2021年我市争取到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项目实施期3年。我市为支持热源企业,将热源企业自主实施的升级改造项目列入项目库,争取国家奖励资金,如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铝厂低温烟气余热利用项目三系列工程争取到126万元,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包头第三热电厂供热首站及石拐新区管网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争取到52万元。2024年,自治区大力实施“温暖工程”,我市实施了一批热源、热网项目,对热源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奖励性支持。

(四)2024年,我市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出台《包头市供热行业考核评价办法》,建立科学考核机制,促进企业服务质量提升;通过出台《包头市城镇供热保障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用于供热保障;通过出台《包头市供热退费办法》,明确退费标准与流程,维护企业和用户权益。通过系列政策配套,为企业营造规范有序的运营环境,保障行业可持续发展。

(五)2024年,市住建局向市政府报告了供热保障专项资金事宜,建议市政府要求相关单位尽快补齐欠缴费用。我局将持续关注并推动完善此项工作,保障我市供热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举一反三

鉴于热源单位的实际情况,我局将继续高度关注供热价格调整工作,协调组织行业企业配合市发改委加快推进供热成本监审工作,尽快建立并启动我市煤炭—供热价格联动机制,同步调整趸售热价和终端用户价格,切实解决热源企业的困难问题。

感谢您关注我市住建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

签 发 人:孙 义

承办部门: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 办 人:韩 霜

联系电话:0472-5220663

单位名称: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日期:2025年4月25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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