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3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07-1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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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334号提案的答复

李永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广泛设置便民充电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城市交通出行多元化发展,电动车凭借使用便捷、经济节能等优势,已成为市民重要的代步工具,在我市保有量持续增长。然而,当前我市便民充电桩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与服务略显滞后,公共场所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偏低,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屡禁不止,给市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埋下了安全隐患。为切实解决市民出行的“充电焦虑”,近几年,我市锚定便民充电桩建设工作,全方位推动项目落地、设施投用,让充电设施的布局愈发完善。

二、采取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类新建建筑电动汽车充电桩配件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包头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对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按照100%预留供电容量;对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套机动车停车场、城市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配套机动车停车场,严格按照总车位的15%的预留充换电基础设施供电容量;对新建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如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停车场按总车位数20%预留供电容量。

二是对于配建充电桩的新建住宅小区,我局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文件办理消防设施审查验收手续,严格把关,确保消防安全整体水平符合相关要求。

(二)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

按照国家“新基建”发展要求,将增设停车位、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等内容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畴,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统筹实施,重点做好充电桩布局的规划与设计工作,按照适当超前、布局合理、桩站优先、统一标准等原则,结合老旧小区特点及周边环境设施情况,充分征求居民意见,通过拆除违章建筑、围墙围挡释放公共空间、利用小区内空地,在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科学施划停车位、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时,积极引入国企及社会资本参与小区改造过程中充电桩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升小区改造效果,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由原来的采购模式转为BOT模式。

(三)在充电桩(换电站)接电服务方面,实行“三零”“三省”投资。

对于市区范围用电容量200KVA及以下,旗县地区160KWA及以下,采用低压供电方式接入的小微企业及普通低压客户,由电力公司投资建设配套电网工程至计量综合表箱出线压接螺栓。

(四)明确各方责任,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严格落实《包头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管理实施方案》,按照3:1的充电端口配建比标准,持续推进既有小区增设充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空间不足等问题的既有小区、独栋楼利用小区内楼旁、墙边等处或小区周边公共空间增设符合安全规定的充电设施。运营主体(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有资质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等)负责履行电动自行车设施维护、维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相关制度(如:充电公示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定期巡查所管理区域,及时消除隐患,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报告。

(五)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检查和宣传力度。

按照《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督促物业企业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及时劝阻、制止,组织人员将电动自行车挪至小区指定停放区域,并及时告知车主或使用人,将风险遏制在源头;依法对住宅小区“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进行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联合检查542次,夜查行动4次,发现隐患问题909处,整改隐患问题909处,拖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10198辆。督促各旗县区住建局、稀土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对各自辖区内的物业住宅小区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生产排查,定期开展电动车全链条安全宣传活动。

三、取得成果

目前,全市既有住宅小区共计1528个,电动自行车保有量176871辆,已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小区共计1103个,充电桩4979个,充电端口71798个。2024年我市共计158个项目建设912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其中新建项目建设589个电动汽车充电桩,老旧小区建设323个电动汽车充电桩。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后,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927个,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端口14780个,建设充电棚365处。

四、举一反三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推动住宅小区便民充电设施安装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密充电桩数量;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媒体、公众号等加大便民充电桩安装管理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与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查“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消除住宅小区电动车安全隐患,共同营造安全、便捷的居住环境。

感谢您关注我市住建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

签发人:孙义

承办部门: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人:关建军

联系电话:0472-3110173

单位名称: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日期:2025年4月1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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