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25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07-1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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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包头市政协十次会议

0225提案的答复

边建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城市建设进程中,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斐然,新建居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以及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均已实现100% 达标,全方位为居民生活筑牢保障根基。同时,自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无障碍设施建设更是取得了显著进展,因地制宜增设无障碍设施1068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51部。

二、采取措施

一是持续推进新建住宅和公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我局严格落实《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各项标准和要求,按照新建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原则和无障碍设施建设“三同步”原则,把好养老服务设施和无障碍建设施工图设计关、图审关、质量监督关、竣工验收关。重点包括在建筑物出入口、室内空间、卫生间、电梯、楼梯、斜坡、栏杆等部位严格落实适老化和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建设确保建筑、设施和服务易于识别、易于到达、易于使用、易于理解;保证不同残疾人士和老年人需求。

二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我局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通过实施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改建、新建补齐已交付使用居住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短板。印发了《包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包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和内容清单》,明确了三大类改造内容以及5项改造标准,遵循应该改尽改的原则,将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设施建设等内容纳入改造范畴,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统筹实施。

三是加强对住宅小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加大日常巡查,及时对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保障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结合住宅小区残疾人、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对小区的养老和无障碍设施进行配建、改造,保证残疾人、老年人通行安全和使用方便,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需求。

四是加大无障碍设施宣传力度。在住宅小区积极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引导广大业主关爱残疾人、爱护盲道、妥善使用无障碍设施,提升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和关注,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同时总结学习先进地区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推动全社会参与无障碍建设的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氛围。

三、取得成果

我市2024年竣工验收新建居住社区项目16个,竣工新建居住建筑数量共117栋,无障碍设施设置率为100%;竣工验收新建公建项目16个,新建公共建筑总数22栋,无障碍设施设置率为100%;2019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完成改造老旧小区1045个,3126.12多万平方米,惠及居民约38.2万户,因地制宜增设无障碍设施1068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51部。

四、举一反三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遵循《包头市新建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各项任务分工,持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和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为特殊群体创造更加友好、便利的社会环境。

感谢您关注我市住建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心我们的工作。

签发人:孙 义

承办部门: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人:胡 昊

电 话:0472-5185811

单位名称: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日期:2025年4月1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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