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钢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口前移,减少肿瘤患者医保资金外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23年我市致力于打造医疗高地以来,医疗资源和服务虽已大幅改善,我市便民就医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异地医保结算等便民措施的实施广受好评。但仍有部分患者在外地就医,且难以获得最佳治疗方案,有时接受了相对落后的治疗方式,不仅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进程,还导致医保资金的不必要浪费。
二、采取措施
2024年10月16日,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包医保发〔2024〕64号),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一是强化异地就医备案管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包括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严格按照《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规范备案材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审核,线下备案应即时办结,线上备案应确保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二是及时完善报销政策。包头市参保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支付比例在包头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标准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非急诊抢救且未备案人员支付比例在包头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标准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实行医保差别化报销政策,推进分级诊疗和制度建设,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2024年异地其他临时跨省备案6.0万人次,其中参保职工4.52万人次,参保居民1.58万人次。三是规范跨省异地就医转诊流程。2025年3月27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5〕10号),引导群众合理有序就医,推进分级诊疗建设。将自治区所有三级医院纳入跨省转诊审批医院,成立会诊转诊服务中心,建立会诊转诊服务联动机制,并与医保待遇与费用结算相挂钩,文件于5月1日起执行。
三、举一反三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自治区省级统筹要求,完善我市门诊特殊慢性病与异地就医待遇政策,进一步提升我市医保待遇政策保障水平与经办服务管理水平,引导参保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益,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
单位名称: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日期: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