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雅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慢性病报销流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包头市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基本建成满足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两项制度,分别覆盖就业人群和非就业人群,各类人群参保均不存在障碍,均可按规定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参保率达到98.49%。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言,随着我市老龄化加剧,我市慢性病患者也在不断增加,为了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更多国家改革的红利,在基本医保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市医保局高度重视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工作,在参保缴费和待遇政策设置上均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倾斜和照顾。职工医保参保人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个人缴费基础上享受普惠性财政补助,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年提高补助标准,有力地支持了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参保群众参保和享受待遇。
二、采取措施
目前包头市慢性病政策情况: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3月印发《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包医保发〔2022〕11号),文件规定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含20种,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30万元不等,报销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可以报销的是慢性病病种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分为A、B、C三类27种,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23万元不等,报销比例分别A类80%,B类2000元以内60%、2000元以上的按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报销,C类按照80%报销。
三、取得成果
(一)依照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的《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规定,长期处方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临床医生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
(二)我局正在开发门诊特殊慢性病网上申报、审核系统。
(三)目前特殊群体(如失能老人、无法行动人员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资料,代为审核。
四、举一反三
(一)市医保局将按照自治区要求,完善我市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及待遇政策及流程,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待遇保障水平。
(二)尽快实现线上申报,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加快办结效率。
(三)实现特殊群体(如失能老人、无法行动人员的)上门服务等。
单位名称: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日期: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