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495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07-1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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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包头市政协十次会议

0495提案的答复

 

王君艳徐立松杨志刚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处方流转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处方流转是指患者在医院进行疾病诊疗并获得药品处方后,可以选择在医院内取药,或者通过第三方处方信息流转平台,到指定的社会药店购买药品的一种新型购药模式。这种模式为患者提供了更多的购药自主权,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购药地点和方式。推进系统部署与对接:印发相关通知,加快推进基于电子病历数据库的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器械)综合监管系统部署,实现院内监管系统与市级系统对接,以及药品、耗材(器械)综合监管系统和电子病历数据库的互联互通,以基于电子病历数据库实现电子处方流转,并向市医保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享系统接口

二、采取措施

拓展惠民功能应用:推进“鹿城健康365”惠民功能应用的拓展延伸,实现其和电子病历数据库互联互通,增加“互联网在线咨询、慢病续方、送药到家”等功能应用,并实现和各三级公立医院对接,满足市民线上诊疗、购药需求。市中心医院依托该小程序“咨询问诊”应用,实现“互联网医院”开诊,电子处方院内和处方平台流传。

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在市域范围内确定了多家公立医院,分别在年内完成互联网医院建设和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搭建,建立全流程信息化服务模式。

三、取得成果

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方管理,由医师为患者开具,经由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后最终形成一份合格的患者用药凭证即处方。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院内互联网医院和市医保局的医保结算系统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的对接联通,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四、举一反三

丰富完善平台功能应用: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增加电子病历调阅公立医疗机构运营监管模块,满足日常诊疗和行业监管需要。医疗服务信息实现互通共享:将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三级公立医院与平台直连,实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业务数据互访互用。全面消除信息孤岛:各级医疗机构整合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已有集成平台的利用平台整合,没有的对业务系统接口改造,实现院内信息系统互通兼容。开展区域云胶片服务:优化升级区域影像系统,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接入,全市推行云胶片服务,实现机构间医学影像共享调阅和互认。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全覆盖: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在结果报告单上加注互认标识,安装检验检查互认终端,实现全市公立医院检验检查结果线上线下同步互认。

持续优化诊疗流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居民电子健康码,推进其与医保码融合。三级公立医院依托居民电子健康码开展线上服务,汇聚便民惠民应用功能,优化就医流程。鼓励互联网医院建设:已建成的互联网医院上线运行,依托其开展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其它公立医院开展建设。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各旗县区在推进医共体建设中,围绕综合管理等同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诊疗服务同质化、急诊急救资源对危急重症的全覆盖。

构建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可信体系:落实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技术措施三同步原则,完善防护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测评,推广商用密码应用,加强信息系统终端管理,强化对运维服务商监管。加强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加强医疗健康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制度,规范数据收集使用,加强共享风险管理。

 

人:

承办部门: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徐伟冬

联系电话:0472-5617138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527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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