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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71号建议的答复
赵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有效破解婴幼儿照护难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托育服务事业的发展。包头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重要部署,结合《包头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落实,以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减轻家庭养育负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将大力发展0至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作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抓手,将托育纳入“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印发《包头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发展普惠婴儿、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包头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其在卫生健康事业中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给包头市下达的每千人口托位数任务目标分别为:2022年2.25个、2023年3.19个、2024年3.98个、2025年4.55个。包头市每千人口托位数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分别为:2022年2.35个、2023年3.23个、2024年4.01个。截止目前,全市共有245家机构开展托育服务,设置托位11678个,其中普惠性托位9910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托位数4.21个。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
一、采取措施
(一)制定生育支持配套政策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实施系列生育支持举措,2023年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包头市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关于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方面出发,制定多项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有利措施。2024年出台《包头市育儿补贴及托育机构运营奖励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试行)》,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包头市户籍家庭,已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一次性给予育儿补贴5000元;对符合政策生育孩子的包头市户籍家庭,在托育机构入托的;每生每年补贴500元,直至孩子3周岁。对于认定的备案普惠托育机构,按照实际入托人数给予每生600元/年/人的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对被确定为国家、自治区及市级的示范托育机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运营奖励补贴。
(二)积极争取托育专项经费
2025年自治区提前下达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生均定额补助资金265万元,与市发改委、教育局联合印发《包头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与管理。联合市财政局转发《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生均定额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市县两级资金承担比例,做好市县两级配套资金保障。
2023—2025年期间,争取自治区托育服务专项资金215万元,其中: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运营资金50万元、自治区社区托育服务试点项目120万元、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培训经费20万元、自治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项目5万元、边境地区托育服务能力提升项目20万元。地方资金支持托育服务机构运营发展已投入资金157.68万元。
(三)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储备2025年托育项目2个,分别为包头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包头市九原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共计3668万元,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528万元,拟新增托位数200个。二是作为全国首批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城市,制定了《包头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包头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已将婴幼儿托育纳入服务功能内容,明确相应服务功能场景,提出服务质量保障要求,细化管理机制和监督措施。三是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包头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中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通过发挥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在托位补贴、土地、财税、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和支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鼓励旗县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措施,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单独招收2至3岁幼儿,开办托育班;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医疗卫生机构要发展托育服务,推进医育结合。四是印发《关于开展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整合医疗卫生和托育服务资源,开展育儿评估、照护指导、科普宣教等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托育机构及婴幼儿家庭,为在园儿童提供更多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内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机构并通过验收的,不需要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托育服务的建设和运营经费按规定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开展职工子女托育所需的管理、服务经费,可按相关规定从单位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中列支。五是印发《包头市城市居住社区(5 分钟生活圈)配套服务要素规划技术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新建居住社区在服务半径300m内无托儿所的情况下应新建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200㎡的托儿所,面向0-3岁婴幼儿提供日间托管服务”,并提出具体设置要求。
(四)不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2024年启动“生育友好建设北疆行·包头站暨全国托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优生优育、托育服务宣传活动180余场,成立优生优育宣讲团,深入基层社区巡回宣讲30余次;制作发布托育宣传短视频12期,宣传报道18条;邀请市内托育行业相关专家作客FM94.9包头综合广播《鹿城大医生》及《阳光城堡》直播间,对托育相关政策、服务内容、行业标准等内容进行解读。举办“匠心托举 共育未来”2024年包头市托育职业技能竞赛、“托育相伴 萌宝闪耀”2024年包头市“萌宝之星”短视频征集大赛。2025年举办“迎新年·长大一岁”托育服务宣传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地区开展“普惠托育 科学育儿”主题宣传活动。举办2025年“普惠托育 科学育儿”国际家庭日暨托育服务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发放宣传手册、折页800份、托育服务体验卡1000张。2024年,举办包头市人口家庭综合业务培训班、包头市托育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会。2025年,组织开展全市人口家庭工作及托育服务工作培训会,明确各地区2025年新增托位任务数,为已经办托或有意向办托的幼儿园、早教机构解读政策,鼓励支持各类机构积极办托、增加托位。
三、取得成果
(一)实施生育支持配套政策
2025年1月开始2024年育儿补贴申报工作,同步在包头市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新建育儿补贴及托育机构运营奖励补贴政策申报系统,实现网上申报、审核、确认。截至3月底,累计申报二孩、三孩育儿补贴3621人、入托家庭生均补贴125人。5月份开始实施2024年度和2025年度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生均定额补助项目。2025年预算安排育儿补贴及托育机构运营奖励补贴专项资金1685万元,用于生育支持育儿补贴、入托孩子家庭生均补贴、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及示范托育机构奖励补贴。
(二)完善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
截止2024年底,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车站、商业中心、医疗机构、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建成标准化母婴室90个(应配87个),符合规定标准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103%;配置母婴设施的用人单位29个(应配29个),配置率100%;建设自治区级和包头市级“女职工休息哺乳室”20个。
(三)培育试点引领托育行业发展
2025年自治区“萌宝驿站”社区托育服务试点增至6个,10个旗县区均建立了科学育儿指导站。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嘟嘟宝贝托育中心荣获2024年自治区福利性托育试点用人单位、2024年度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嘟嘟宝贝托育中心获批2024年自治区福利性托育试点用人单位。
(四)医育结合服务初显成效
目前我市探索开展的医育结合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医育融合”模式,即医疗机构内部开设托育机构。包头市中心医院拟申报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承担全市婴幼儿早期发展及儿童保健、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托育及生育友好宣教,为本单位职工家庭提供0-3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同时对外开放,招收符合条件的婴幼儿。二是“医育联合”模式,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的合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托育机构作为功能社区签约对象,签订服务协议,采取巡回指导或协议派驻等方式,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目前有93家托育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育结合服务协议。三是“医”辐射“育”的模式,即妇幼保健或医疗机构签约辖区多个托育机构,轮流为签约托育机构提供照护指导以及对有照护相关问题的婴幼儿进行早期干预等健康保障服务。如固阳县妇幼保健院同时签约5家托育机构。
(五)加强专业队伍人才建设
市人社局面向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6类重点群体实施母婴护理、育婴保育等涉及婴幼儿行业的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截至2025年3月底,全市组织开展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1213人次。其中母婴护理培训126人次。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从2018年起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现形成以该专业为核心,早期教育、护理专业为协同的婴幼儿托育教育专业群。该专业群现有专任教师43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在校生207人,早期教育专业在校生460人,护理专业在校生1401人。目前与米亚婴童学苑、爱奇乐托育中心、羽翔幼儿园等56家托育机构及幼儿园形成了合作关系,学生就业率在93%以上。全年开展育婴员(初中高级)、保育师(初中高级)培训及认定426人。
(六)加强综合监管,推进互联网+智慧托育服务
启动包头市智慧托育监管与服务大数据平台,成为自治区首家开展智慧托育管理和服务的盟市。平台开通政府端实时监管功能;开通托育机构客户端,为托育机构提供婴幼儿成长档案管理,园务管理,饮食管理等全方位参考标准;开通家长服务端,为家长提供0-3岁婴幼儿成长档案记录、测评、科学育儿知识,能够有效推进托育机构标准化管理,提升托育机构综合监管水平及智能化服务管理水平。目前智慧托育系统注册登记的托育机构共228家。
四、举一反三
(一)进一步健全托育政策支撑体系
一是将发展0至3岁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卫生健康“十五五”发展规划,研究编制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制定 《包头市普惠托育服务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化校企合作,培育产教融合性托育服务机构,着力提升专业化水平;制定《包头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实施方案》,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与教育、发改、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将托育工作纳入各部门重要考核指标,压实县区属地责任,形成政府统筹领导、卫健牵头、部门协同推进、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扩大托育资源有效供给。调研显示,超50%家庭期望托育服务机构布局在居住小区或者社区服务中心附近,对公办幼儿园托班的需求也相对较大,但目前我市公立园延伸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及企业办托均占比较低(全市公办幼儿园延伸办托65家,占比27.9%;社区办托6家,占比2.6%;企业办托2家,占比0.9%)。民办托育机构虽占比较大(共160家,占比68.7%),但由于经营成本高昂,难以提供更具性价比的普惠服务。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多渠道增加公建托位供给,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和家庭托育点,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通过改造扩建等方式增设托班,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举办的幼儿园带头开设托班,鼓励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医育结合服务功能。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
(二)不断提升托育服务社会影响力
一是围绕国家和自治区托育服务相关文件精神、政策措施、标准规范,以及托育理念、育儿常识等核心内容,通过政策解读与知识普及相结合、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相结合等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广泛深入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活动,建立长效宣传服务机制,全力打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全面参与的工作格局。提高托育信息的精准推送。二是以社区网格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岁疫苗群为核心宣传渠道,吸引更多目标受众,尤其是年轻家长群体的关注,提高群众的医育托育的相关知识。联合医疗机构、托育机构举办“科学育儿进社区”活动,开展免费检查、亲子互动课程等,增强家庭参与感。
签 发 人:武燕
承办部门: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 办 人:胡丁
联系电话:18947203821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




